一,定义如下:
1.直辖市: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省级市(副省级市)
副省级市是中国行政架构为副省级建制的省辖市,正式施行于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为计划单列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部级副职。
中国现有15座副省级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其中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是计划单列市,其它都是省会城市。
3.地级市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级市”之称。
4.县级市
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等同于市辖区、县等县级行政区。
二,区别
区别在于:行政级别不同。
直辖市属第一级(省级)行政区;
普通地级市和副省级市属第二级(地级)行政区;
县级市属第三级(县级)行政区。
截至2016年6月,中国共有直辖市4个,地级市293个,县级市366个。
扩展资料:
1.我国城市类型划分
非农业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
50万到100万的为大城市;
20万到50万的为中等城市;
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
2.中国城市发展总体战略
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
3.成立直辖市主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a.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政治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例如原省属时期的重庆市为计划单列市,国内政治经济地位较为突出。
b.人口不少于200万人,且是所在区域最大的城市,因为密度人口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
c.非省会城市优先考虑,且城市和人口规模经济体量综合实力等超越所在省省会城市,长期居省内第一位置。
d.省会直辖后本省它城有能力肩负省会职责。
e.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至少达到自足水平,便于往后政府调控。
f.尽量不破坏所在省的行政版图。
一、各自定义:
1.直辖市: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省级市(副省级市)
副省级市是中国行政架构为副省级建制的省辖市,正式施行于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为计划单列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部级副职。
中国现有15座副省级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其中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是计划单列市,其它都是省会城市。
3.地级市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级市”之称。
4.县级市
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等同于市辖区、县等县级行政区。
二,区别在于:行政级别不同。
直辖市属第一级(省级)行政区;普通地级市和副省级市属第二级(地级)行政区;县级市属第三级(县级)行政区。截至2016年6月,中国共有直辖市4个,地级市293个,县级市366个。
我国实行的是四级行政体制:中央——省——市、县——乡镇。直辖市是作为省级行政单位,直属于中央管辖,直辖市是和省是同级行政单位。
直辖市[省级] >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 > 地级市[地厅级] > 县级市[县处级]
地位上来看:直辖市、省、自治区> 省会、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 地级市> 区、县级市、县>街道>镇、乡
归属上来看:直辖市、省、自治区>省会、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区、县级市、县>街道、镇、乡
扩展资料: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 划分为省、县、乡三级,详细实行如下原则: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
直辖市是作为省级行政单位,直属于中央管辖,直辖市是和省是同级行政单位。
市分为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
副省级城市目前在全国有15个(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在这其中: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
地级市是在省与区县之间的一个暂存的行政单位,目前地级市代为管理一部分区县,本来应该是由省直管县市区的,国家也正在向这方面推进发展,就是由省直管县市区。
县级市就是相当于县区一个行政级别的市,县级市在行政级别上和区县是同级,县级市虽然名义上是市,但是行政级别只相当于县级。然后县级市和区县下面就直管街道和乡镇。村委会和居委会不是行政机关单位。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他们之间的行政区别是:
直辖市[省级] >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 > 地级市[地厅级] > 县级市[县处级]
所以县和县级市的级别是一样的是吗,市是大于县的,那市和区呢?区市县我也混淆啊!
地位上来看:直辖市、省、自治区> 省会、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 地级市> 区、县级市、县>街道>镇、乡
归属上来看:直辖市、省、自治区>省会、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区、县级市、县>街道、镇、乡
最简单的来说:直辖市----只有一个市的"省",地位较高,政策好(既然只有一个市,则下面的行政区直接为区、县,区县对应车牌号)
---------------------
省会----全省行政中心、往往比省中其他市发达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位较高、发展较好、政策好的市(车牌号往往是B)
地级市----普通的市
--------------------
区----距离市中心近、发达程度高,政策比县级市好
县级市----距离市中心远、发达程度不如区,政策比县好(某些百强县市除外),可以说发达程度仅次于城市郊区
县----距离市中心远、发达程度不如市(某些百强县市除外)
-------------------
街道-----有较为宽阔的公路,红绿灯多,农业人口少,居民楼多,有购物中心,经济发达(有街道的县,其县中心繁华程度仅次于市中心)
镇、乡-----农业人口多(某些百强县是工业基地)。
-
有时候计划单列市可以看作是“经济上的直辖市”
直辖市有4个,京津沪渝。地位和省,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区平级。
地级市就是大市,以江苏为例,共13个:苏锡常镇宁,通泰扬,盐淮徐宿连。
县级市就是大市下面的小市。地上和大市下面的市辖区,县是一致的,通常来说,县级市都是由县升级为县级市的,县级市的最终归宿也是市辖区。在行政上,县级市具有一定的的自主权。以江苏苏州为例,昆山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是县级市,他们由大市“苏州市代管”,和苏州的市辖区相城区,姑苏区等平级。
关于你提到的市级市没有这个说法,可以说成是副省级市,在中国,这样的城市有14个。注意副省级市和省会城市是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