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题目 求解 请写计算过程 谢谢!
某企业2008年得销售收入额为2900万元,年终自行计算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6万元。经审查,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2万元,已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
某企业2008年得销售收入额为2900万元,年终自行计算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6万元。经审查,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2万元,已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450万元,已全部计算扣除。年内已预交企业所得税额22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和要求。求1、应纳税所得额2、应纳所得税额2、年终应补多少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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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调增项:
A、业务招待费调增:4.7万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按实际发生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0.5% (即按孰低扣)32*60%=19.2<2900*5%。=14.5,可扣除14.5万;所以应调增32*60%-14.5=4.7;
B、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15万
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准予扣除数:2900*15%=435,
巳扣除数:450
应调增:450-435=15
2、应纳税所税额为:96+4.7+15=115.7
3、应纳所得税:115.7*25%=28.925
4、应补缴税额:28.925-22=6.925
A、业务招待费调增:4.7万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按实际发生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0.5% (即按孰低扣)32*60%=19.2<2900*5%。=14.5,可扣除14.5万;所以应调增32*60%-14.5=4.7;
B、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15万
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准予扣除数:2900*15%=435,
巳扣除数:450
应调增:450-435=15
2、应纳税所税额为:96+4.7+15=115.7
3、应纳所得税:115.7*25%=28.925
4、应补缴税额:28.925-22=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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