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李鸿章,代表清政府签订一些不平等条约,如何评价?
李鸿章,这是一个谈晚清历史绕不过去的人物,“中兴四大名臣”之一、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人、淮军和北洋水师创始人、“再造玄黄之人”等众多标签加身。但他更为人熟知和诟病的是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关系,《马关条约》《中法简明条约》《辛丑条约》等等都是李鸿章出面签的字,“弱国无外交”的酸楚在当时没有人比他体会的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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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评价一个人就要结合他所在的时代背景去看,用今天的标准去评价古人,“大圣人”也能挑出一身错。英国东印度公司于1600年成立,拉开了帝国主义时代的序幕,或是因工业革命中的先发优势,或是因国家体量、武力强大,英法俄三国首先在争夺世界霸权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为了维护自身地位、争抢利益,三国利用武力胁迫、经济威胁等手段和实力不如自己的国家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说白了弱肉强食,实力不如人就要挨宰。
比如进入火器时代之后,硝石就成为了重要的战略资源,控制了硝石贸易不只能阻碍对手军备发展,更能获取暴利,而智利是唯一生产天然硝石的国家,英国依仗强大的海军逼迫智利签署不平等条约,控制了硝石的定价权。再比如都知道1775年至1783年独立战争之后,美国独立,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但因为实力差距,双方签订的《巴黎和约》也称不上是平等条约,英国保留了大量经济特权,英国资本对于美国的剥削、影响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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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海军大臣柯纳德称李鸿章是“东方俾斯麦”,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称赞李鸿章是“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这里面有些吹捧之嫌,但也是有感而发。
“铁血宰相”俾斯麦带领普鲁士王国,在19世纪中期通过普丹战争、普奥战争、普法战争三场大战建立起了统一的德国,在这其中看似军事起了最大作用,实际上俾斯麦的外交手腕最重要。德意志地区处于中欧,处于英法俄三大列强包围之中,任何变动都会影响到三国利益,俾斯麦为了避免列强干涉,给普鲁士留出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一样签署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比如向英国借“高利贷”,给俄国商品免关税,许诺给法国割地等等。只不过1870年普法战争,普鲁士轻松击败号称“欧洲第一陆军”的法国,统一的德国实力暴增,也成了列强,各种不平等条约自动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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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年黑船事件,日本国门被美国以炮舰打开,此后日本被逼签订了《神奈川条约》、《下田条约》等不平等条约。内外交困下,幕府统治被推翻,日本在伊藤博文等人领导下拉开了明治维新的大幕,为了发展,为了避免遭到列强组团压迫,日本可以说是使劲了浑身解数要抱上英国的大腿。伊藤博文等人贿赂英国官员、收买英国传媒、花高价买残次品拉拢英国工商界,宁可牺牲日本的短期利益,也要获得英国的认同、扶持。
比如1902年签署的《英日同盟条约》对日本来说是个不平等条约,日本义务太多,权力太少,完全沦为英国的“打手”,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中日本获得的利益大部分进了英国人的口袋,日本经济被英国资本操控直到一战结束。但这个条约是伊藤博文等日本领导人上杆子去签的,因为日本要发展、要扩张就会损害其他强国的利益,没有英国在背后撑着,日本早就被“围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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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后发国家想发展就要交“学费”,而在当时列强争霸的时代,这种“学费”往往是以不平等条约形式存在,在国家实力不足以打破规则的时候,就要按着列强的规则来,俾斯麦、伊藤博文都是这么干的,李鸿章某种程度上来说做的是和他们一样的事。李鸿章行事肯定有功有过,但在外交领域他确实是晚晴官员中做得最好的。
在李鸿章之前,清政府和西方列强基本上处于没有交流的状态,1840年鸦片战争被打开国门之后也没啥变化,对于涉及西方的事务就是眼不见心不烦,直到列强的军队打上门才慌乱的派人去谈判。而在谈判过程中清朝官员也没什么技巧,要么强硬不懂变通,要么彻底跪舔,不了解国际局势,不懂得利用列强矛盾分化拉拢,就是硬谈,谈不拢接着打,直到清朝统治者被打怂了,不平等条约也就出来了。
李鸿章在外交上的贡献首先是提出了在列强环伺的情况下,要利用“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为国家发展争取时间,比较典型的就是1874年的“马嘉理案”,当时英国公使威妥玛已经发出战争威胁,谈判趋于破裂,最终是李鸿章巧妙利用国际法挽回决裂之局。清朝洋务运动30余年能有一个相对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李鸿章是有功的。
其次李鸿章利用各国间的矛盾,改善了清朝孤立的外交局面,在谈判中减少损失。列强之间矛盾重重,清政府却对这些没有认知,第一次、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对于各国列强的条件是全都答应,直到李鸿章主导外交工作才有讨价还价,利用列强间的关系减少损失。比如李鸿章人生最后一场和列强的谈判,签订《辛丑条约》,最早列强提出了瓜分中国、10亿两白银赔款等条件,几乎把清政府逼上绝路,是李鸿章利用列强在华利益上的冲突,分化瓦解八国联军,最终以不割地而平息事件,赔款降到了4.5亿两白银,这是他卫国有利的一面。
最后李鸿章将清朝带入了国际外交体系中。清朝最早是“朝贡外交”,不主动和外国交流,一直当自己是“天朝上国”,第一次、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也没啥改变,都是列强外交人员主动上门。直到1876年,在李鸿章建议下郭嵩焘成为中国第一位驻外公使,大清才算是走进了国际外交体系中,打开了双方高层交流的渠道。这么做的好处就是两国间的很多矛盾、冲突可以在初始阶段协商解决,不用等事情激化后走向战争。
梁启超说他“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这句话是很中肯的,李鸿章是签订了众多不平等条约,在外交谈判中有过受贿行为,但他并不是清政府中做出最终决定的人啊。比如使李鸿章备受诟病的1885年《中法新约》,中法战争“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实际上是英国人赫德通过总理衙门以及自己在欧洲的关系绕过李鸿章主导了中法谈判,李鸿章根本插不上手,只是最终奉命去签个字罢了!
李鸿章的悲剧是作为臣子,他没能像俾斯麦、伊藤博文等人一样遇到锐意进取、雄心勃勃的君主,只能当一个“大清裱糊匠”;作为一个外交能手,他成为清朝统治者和列强眼中处理外交问题的唯一人选,仕途几起几落,却总被推到外交谈判的最前沿,在一份份耻辱的不平等条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1901年11月7日,李鸿章病逝,慈禧太后感叹:“大局未定,倘有不测,再也没有人分担了。”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