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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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根据治安管理法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五十日拘留、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造成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刑。以下列条款为准。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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