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孟子提出了什么观点?这一观点是怎样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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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先是借“鱼和熊掌”引出“舍生取义”这个话题,接着论述这样做的原因以及用假设推理和一般事例论述“义是存在的”,最后,进而明确提出“(义)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的观点。清代学者焦循也在《孟子正义》中指出,孟子之所以在这里反复说理,就是说明“惟其有此良心,乃能如是”、“反复以明人必有此良心”。文章第一段中,开头以鱼和熊掌“设喻”,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接着就从一些人对“舍生取义”的认识或态度上进行论述,最后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对前文进行“升华”。至于第二节、第三节都是举例论证,分别从“义重于生”、“义重于利”两个方面,具体论证了“舍生取义”。
显然,把“(义)人皆有之”作为的文章主要观点,不但有可能符合孟子写本文的目的,而且在文章思路上统帅全篇,前后照应,一气呵成,顺理成章。因此,笔者认为,《鱼我所欲也》中孟子重在宣扬“人皆有之(义)”的观点。
来源:课外阅读·中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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