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 的原则下通行。 A. 畅通 B. 方便 C. 快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适用道路交通法中的让行规定,即“转弯让直行”。也就是说左转弯的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左转弯车辆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如果发生事故,没有让行的车辆将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当然,发生事故还会有很多因素,也会参照这些因素来判断事故责任。但不管怎样,开车上路还是小心谨慎点好,着急赶路非常容易发生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
人行横道灯信号:
1、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第十三条
交通指挥棒信号:
1、直行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右平伸,然后向左曲臂放下,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左转弯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前平伸,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时,准许车辆左小转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3、停止信号:右手持棒曲臂向上直伸,不准车辆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
第十四条
手势信号:
1、直行信号: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
2、左转弯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
3、停止信号: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右臂同时向左前方摆动时,车辆须靠边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