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还不让调岗,公司该怎么做?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最常用的理由,但是仅仅给出调岗的理由是不够的,还有有能够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依据,不能以相关领导的主观臆断为判断标准,用人单位应该以岗位说明书、考核制度、该员工的考核结果等作为依据向员工出示,让员工知道确实是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不管,而不管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事先设计一套以员工自己利益追求和利益博弈,将其合力的方向导向预定目标。借风使船,顺水推舟,从而自动自发地实现组织的政策意图和管理目标。
在实际劳动关系处理上,公司其实是较难举证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即使公司有绩效考核,但有些员工未必愿意在他的绩效考核成绩上签字认可。那等到将来双方发生争议时,就可能会出现公司认为员工不胜任工作,员工却并不认可公司的观点。此时需要公司举证,结果最后往往会出现公司证据不足,无以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这个时候,如果你针对不胜任员工实行绩效改进计划,则一方面能很大程度缓解员工对抗绩效考核结果的情绪,另一方面,公司在将来如果面临需要举证员工不胜任工作时,你的绩效改进计划就是最好的证明。
因为员工如果签署了你的绩效改进计划,其实是已经在承认自己绩效不行,如果他绩效很好,怎么会需要改进呢?当然是因为他承认了他的绩效不行,所以他才参加了这个绩效改进计划呀?所以只要你有办法说服该员工签署了绩效改进计划书,再后面,不管是调岗,还是培训,他不参加都没关系,因为最终你是要通过这份证据收集合法跟他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