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是:
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扩展资料:
“四种形态”作为依规治党的原创成果,既给出了量纪的适用情形,又明确了执纪的“党法解释”,是对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内监督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实举措。
而且,由于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住纪律这个根本,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找到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互动关系的“黄金分割线”,必将对正纪反腐的实践进程产生正本清源的深远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