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可以卖射程超过500公里、600公里甚至更远的火箭炮吗?
当然可以卖,因为那是火箭炮嘛!
目前在世界军贸领域有一个《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这个约定被众多拥有弹道导弹制造能力的国家所接受,该约定的主要内容为:禁止出售或获得射程超过300公里或弹头超过150公斤的弹道导弹,与此相关的技术或零部件也不行。不过后来这一条约进一步严格:弹头重量被压缩到100公斤之内并且范围涵盖了巡航导弹。
我国出口的CM-401反舰导弹有一个比较奇怪的最大射程290公里,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该条约的约束。为什么要限制300公里以上的导弹出口呢?远程反舰导弹、巡航导弹或弹道导弹都是比较难对付的武器,拥有的国家越多就越复杂,这个条约的目的就是把这种远程导弹控制在几个国家之内:咱们哥几个有就行了,别人就算了,而能够自己研发的不多,这个条约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
不过有一个问题是:这个条约是针对导弹的,跟火炮没关系,即便是火箭炮它也属于炮而不是导弹,也就是说火箭炮的射程再远,也完全不受这个条约的限制,这对我国来说,可是一个好事情!为什么这么说呢?上世纪80年代沙特一亿美金一枚购买我国东风3的事情大家都知道,这种重型装备确实赚钱啊!虽然后来我国也加入了《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不能随便卖弹道导弹了,不过出口火箭炮也是不错的!
在火炮领域,我国可是当之无愧的佼佼者,比如我国目前最新出口型卫士2D远程火箭炮,该火箭炮的最大射程为400公里,其主要特点是使用了制导火箭弹,在400公里的最大射程上打击精度小于600米,要知道火箭炮可是群发齐射的装备,几十上百枚火箭弹齐射,600米这个精度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完全可以对目标进行覆盖打击。
对于缺乏弹道导弹又有需求的国家来说,完全可以用这种远程火箭炮来代替近程弹道导弹,比如武装直升机号称地面装甲目标的克星,但武装直升机的作战半径通常在300公里之内,有了这种远程火箭炮直接可以覆盖打击300公里距离上的对方野战机场或补给基地,在地面上就将对方的武装直升机摧毁,从而保护己方的地面装甲目标。
事实上即便有大量中短程弹道导弹,远程火箭炮也是不可或缺的装备。随着火箭炮射程越远打击精度越高,完全可以代替大部分短程弹道导弹,用火箭炮来执行此前短程弹道导弹的任务,弹道导弹则可以把主要精力全部用来对付中远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