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个人银行卡会通知本人吗
法院方面冻结银行账户的,会及时通知当事人,银行方面没有义务通知本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所以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应当送达冻结裁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院冻结个人银行卡会通知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一,司法机关冻结个人资金账户的,没有必须要通知账户本人的义务,实践中,一般也不通知账户所有人。第二,司法冻结是有期限的,但期限届满时,司法机关可以继续冻结,而且对继续冻结的次数没有限制,如果期限届满没有继续冻结的,账户自动解除冻结。
法院冻结银行卡的,会及时通知当事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为: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法院方面冻结银行账户的,会及时通知当 事人,银行方面没有义务通知本人。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 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 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所以银行账户被 冻结,法院应当送达冻结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