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是如何表示方程组的解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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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集合表示正确方程组的解集的表述有两种:
1、描述法: {(x,y)|{x+y=1 } ;
2、列举法 {(0,1)}。
{x=0,y=1}这样的表述是错误的。它既不是描述,也不是列举,第二个没有小括号是不对的。它没有具体说明0和1哪个是x或y,二元的方程解是成对出现的,不可能单独出,所以出现时用列举法应加小括号,表示一个整体。
扩展资料
常用数集及记法:
1、非负整数集(自然数集):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记作N。
2、正整数集: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 或N+。
3、整数集:全体整数的集合。记作Z。
4、有理数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记作Q 。
5、实数集:全体实数的集合。记作R。
自然数集与非负整数集是相同的,也就是说,自然数集包括数0。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 或N+ 、Q、Z、R等其它数集内排除0的集,也是这样表示,例如,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表示成Z*。
按照明确的判断标准给定一个元素或者在这个集合里,或者不在,不能模棱两可。集合中的元素没有重复。集合中的元素没有一定的顺序(通常用正常的顺序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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