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小丫鬟春燕为什么可以犯四春的名讳,小红就不可以犯宝黛的?
小红之所以不可以犯宝玉和黛玉的名讳,主要是因为小红本身就是贾宝玉的侍女,她肯定不能在名字上饭自己主人的名讳。但是春燕就不同了,她虽然犯了四春的名讳,但她并不是四川的丫鬟。
小红这个人物看起来平时比较低调,但是她的身份可不一般,小红的父亲是林之孝,而林之孝和他的妻子都是贾府的大管家。可是小红平时为人却非常和善,就连一向低调的王熙凤也不知道小红的身份。不仅如此,小红还曾经因为自己的名字跟贾宝玉以及林黛玉犯了名讳,而不得不改名。
那么疑问来了,如果有人犯了别人的名讳就要改名,那同样作为丫鬟的春燕犯了贾府4位姑娘的名讳,她为什么不用改名字呢?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理解,因为小红属于贾宝玉的仆人,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比较紧密,而且共同生活在一个院落里面。虽然家里的下人在称呼宝玉的时候并不忌讳,总是宝玉长宝玉短的,但是如果一个院落里面同时有两个“玉”的话还是有些别扭,所以小红才需要将名字中的玉字去掉。
除此以外,小红的名字还犯了林黛玉的名讳,因为她的全名叫林红玉,只跟林黛玉差一个字。虽然她不是林黛玉的奴才,但是她跟林黛玉的名讳相差的不多,如果不改名字的话,实在显得有些不尊重。
而跟小红不同的是,春燕虽然也是贾府的奴才,但是她并非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以及贾惜春的贴身侍女,而且她跟这4个姑娘的名字里面只是有一个字重复。贾府本身就不是规矩太多的地方,所以一个跟四春没有什么关系的下人名字犯主子名讳的话,是肯定不用改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