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生于什么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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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生于1037年1月8日(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生于眉州眉山(今属四川)。苏轼的父亲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愤”的“苏老泉”。苏洵发奋虽晚,但用功甚勤。苏轼晚年曾回忆幼年随父读书的状况,感觉自己深受其父影响。当然,假若没有苏洵的发奋读书,也就不可能使苏轼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学成就。 1056年(嘉祐元年),虚岁二十一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1061年(嘉祐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后逢其母于汴京病故,丁忧扶丧归里。1069年(熙宁二年)服满还朝,仍授本职。他入朝为官之时,正是北宋开始出现政治危机的时候,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危机,此时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 “平和世界”。 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又因其政治思想保守,很不同意参知政事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从此,苏轼终其一生都对王安石等变法派存有某种误解。 苏轼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今山东诸城)、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县令。政绩显赫,深得民心。 这样持续了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以讽刺新法为名大做文章。1079年(元丰二年),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网织“文字毁谤君相”的网罗罪名,被捕入狱,史称“乌台诗案”。 苏轼坐牢103天,几次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时期在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市)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并无实权,而此时苏轼经此一役已变得心灰意冷,苏轼到任后,心情郁闷,曾多次到黄州城外的赤壁山游览,写下了《赤壁赋》、《后赤壁赋》和《念奴娇·赤壁怀古》等千古名作,以此来寄托他谪居时的思想感情。于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城东的一块坡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起的。 宋神宗(1084年元丰七年),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由于长途跋涉,旅途劳顿,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遥远,且路费已尽,再加上丧子之痛,苏轼便上书朝廷,请求暂时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准。当他准备南返常州时,神宗驾崩。 年幼的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以王安石为首新党被打压,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 苏轼
。苏轼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四个月后,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学士知制诰(为皇帝起草诏书的秘书,三品),知礼部贡举。 当苏轼看到新兴势力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物及尽废新法后,认为其与所谓“王党”不过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谏议。 他对旧党执政后,暴露出的腐败现象进行了抨击,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势力的极力反对,于是又遭诬告陷害。 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他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再次到阔别了十六年的杭州当太守。苏轼在杭州修了一项重大的水利建设,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边筑了一道堤坝,也就是著名的“苏堤”。 苏轼在杭州过得很惬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1091年(元祐六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为政见不合,外放颍州。 1093年(元祐八年)高太后去世,哲宗执政,新党再度执政,第二年6月,别为宁远军节度副使,再次被贬至惠阳(今广东惠州市)。1097年,苏轼又被再贬至更远的儋州(昌化军,今海南)。据说在宋朝,放逐海南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等的处罚。后徽宗即位,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1101年(元符三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于1101年8月24日(建中靖国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卒于常州(今属江苏)。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享年六十四岁,御赐谥号文忠(公)。
乌台诗案
清汪圻绘《五老图》
乌台诗案是影响苏轼一生的重大事件。 宋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年~1077年)重用王安石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年~1085年)从事改制。就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发生了苏轼乌台诗案。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李定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御史台自汉代以来即别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 1079年(元丰二年)3月,苏轼被贬调湖州。贬调的原因是他不赞成王安石的新法。在奉调时,苏轼依例向宋神宗上表致谢。本是官样文章,但他知道自己被外放,是新党作了手脚,于是在表中写出了略带牢骚的“知其生不逢时,难以追陪新进;查其老不生事,或可牧养小民”一句。朝廷的公报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当于现在的官方报纸,苏轼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这次谢恩表,使那些“新进”成了读书人心目中的笑柄。 监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举出苏轼的《杭州纪事诗》作为证据,说他“玩弄朝廷,讥嘲国家大事”,更从他的其它诗文中找出个别句子,断章取义地给予定罪,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本来苏轼是说自己没有把书读通,所以无法帮助皇帝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他们却指他是讽刺皇帝没能力教导、监督官吏;又如“岂是闻韶忘解味,迩来三月食无盐”,说他是讽刺禁止人民卖盐。总之,是认定他讥讽皇上和宰相,罪大恶极,应该处死刑。虽然他们都要苏轼死,但神宗皇帝不愿杀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苏轼在进京途中关入监狱过夜。朝廷在七月二十八日将苏轼逮捕,八月十八日送到御史台的监狱。二十日,正式提讯。此时任宰相的王珪,指出苏轼歌咏桧树的诗句:“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蜇龙知。”隐刺皇帝:“皇帝如飞龙在天,苏轼却要向九泉之下寻蜇龙,不臣莫过于此!”新党指控苏轼“大逆不道”,要置其于死地。十月十五日,御史台申报苏轼诗案的审理情况,其中有苏轼数万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苏轼讥讽文字的人物名单,计有司马光、范镇、张方平、王诜、苏辙、黄庭坚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等欲置苏轼于死地而后快,但神宗一时举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约,除叛逆谋反罪外,一概不杀大臣。 苏轼写《狱中寄子由》说“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无比凄惨。审讯者常对他通宵辱骂。巨大精神压力下,苏轼写下了“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的悲惨诗句。因为儿子苏迈离开京城去别处借钱,把送饭的事交给朋友,但是忘了告诉朋友父子之间有约定:送饭只送蔬菜和肉食,若听到坏消息,才送鱼去。巧的是这位朋友恰恰送去熏鱼。苏轼大惊,就给弟弟苏辙写了上面两首诀别诗。诗作完成后,狱吏按照规矩,将诗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读到苏轼的这两首绝命诗,感动之余,也不禁为苏轼的才华所折服。加上当朝多人为苏轼求情,王安石也劝神宗说:“圣朝不宜诛名士”,神宗遂下令对苏轼从轻发落,贬其为黄州团练副使。轰动一时的“乌台诗案”就此销结,而苏轼的这两首“绝命诗”也广为流传开来。
。苏轼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四个月后,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学士知制诰(为皇帝起草诏书的秘书,三品),知礼部贡举。 当苏轼看到新兴势力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物及尽废新法后,认为其与所谓“王党”不过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谏议。 他对旧党执政后,暴露出的腐败现象进行了抨击,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势力的极力反对,于是又遭诬告陷害。 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他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再次到阔别了十六年的杭州当太守。苏轼在杭州修了一项重大的水利建设,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边筑了一道堤坝,也就是著名的“苏堤”。 苏轼在杭州过得很惬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1091年(元祐六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为政见不合,外放颍州。 1093年(元祐八年)高太后去世,哲宗执政,新党再度执政,第二年6月,别为宁远军节度副使,再次被贬至惠阳(今广东惠州市)。1097年,苏轼又被再贬至更远的儋州(昌化军,今海南)。据说在宋朝,放逐海南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等的处罚。后徽宗即位,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1101年(元符三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于1101年8月24日(建中靖国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卒于常州(今属江苏)。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享年六十四岁,御赐谥号文忠(公)。
乌台诗案
清汪圻绘《五老图》
乌台诗案是影响苏轼一生的重大事件。 宋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年~1077年)重用王安石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年~1085年)从事改制。就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发生了苏轼乌台诗案。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李定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御史台自汉代以来即别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 1079年(元丰二年)3月,苏轼被贬调湖州。贬调的原因是他不赞成王安石的新法。在奉调时,苏轼依例向宋神宗上表致谢。本是官样文章,但他知道自己被外放,是新党作了手脚,于是在表中写出了略带牢骚的“知其生不逢时,难以追陪新进;查其老不生事,或可牧养小民”一句。朝廷的公报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当于现在的官方报纸,苏轼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这次谢恩表,使那些“新进”成了读书人心目中的笑柄。 监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举出苏轼的《杭州纪事诗》作为证据,说他“玩弄朝廷,讥嘲国家大事”,更从他的其它诗文中找出个别句子,断章取义地给予定罪,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本来苏轼是说自己没有把书读通,所以无法帮助皇帝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他们却指他是讽刺皇帝没能力教导、监督官吏;又如“岂是闻韶忘解味,迩来三月食无盐”,说他是讽刺禁止人民卖盐。总之,是认定他讥讽皇上和宰相,罪大恶极,应该处死刑。虽然他们都要苏轼死,但神宗皇帝不愿杀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苏轼在进京途中关入监狱过夜。朝廷在七月二十八日将苏轼逮捕,八月十八日送到御史台的监狱。二十日,正式提讯。此时任宰相的王珪,指出苏轼歌咏桧树的诗句:“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蜇龙知。”隐刺皇帝:“皇帝如飞龙在天,苏轼却要向九泉之下寻蜇龙,不臣莫过于此!”新党指控苏轼“大逆不道”,要置其于死地。十月十五日,御史台申报苏轼诗案的审理情况,其中有苏轼数万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苏轼讥讽文字的人物名单,计有司马光、范镇、张方平、王诜、苏辙、黄庭坚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等欲置苏轼于死地而后快,但神宗一时举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约,除叛逆谋反罪外,一概不杀大臣。 苏轼写《狱中寄子由》说“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无比凄惨。审讯者常对他通宵辱骂。巨大精神压力下,苏轼写下了“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的悲惨诗句。因为儿子苏迈离开京城去别处借钱,把送饭的事交给朋友,但是忘了告诉朋友父子之间有约定:送饭只送蔬菜和肉食,若听到坏消息,才送鱼去。巧的是这位朋友恰恰送去熏鱼。苏轼大惊,就给弟弟苏辙写了上面两首诀别诗。诗作完成后,狱吏按照规矩,将诗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读到苏轼的这两首绝命诗,感动之余,也不禁为苏轼的才华所折服。加上当朝多人为苏轼求情,王安石也劝神宗说:“圣朝不宜诛名士”,神宗遂下令对苏轼从轻发落,贬其为黄州团练副使。轰动一时的“乌台诗案”就此销结,而苏轼的这两首“绝命诗”也广为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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