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乙车间人数不变,设为单位“1”
原来甲车间是乙车间的5/4,后来是3/8,
所以,乙车间人数是:70÷(5/4-3/8)=80人
甲车间原有人数是80×5/4=100人。
建议:请把九分之五写成5/9
原来甲车间是乙车间的5/4,后来是3/8,
所以,乙车间人数是:70÷(5/4-3/8)=80人
甲车间原有人数是80×5/4=100人。
建议:请把九分之五写成5/9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