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您好,一般是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第一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参与分割。
首先需要先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没有特别约定为夫妻一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等。
2、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第二步,两种方式确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协议确定。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确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做出约定,也可以单独立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不过需要提醒您的是,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的约定,没有登记离婚成功的,离婚协议不生效,一方是可以事后反悔的。
2、诉讼确定。
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夫妻有婚内财产协议的,法院会参考协议的约定。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也欢迎继续沟通。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