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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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电话0431-88787016。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
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机关财务、信息、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长春市教育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2、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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