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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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952年10月30日,毛泽东视察黄河,在听取时任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王化云关于引江济黄设想的汇报后,说:"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这是第一次提出南水北调的宏伟设想。到2002年12月27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人民大会堂宣布:"南水北调工程开工"。
法律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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