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采用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