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动迁规划一览表
法律分析:规划范围内下辖 8个街道和2个镇,分别为长寿路街道、曹杨新村街道、长风新村街道、宜川路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真如镇街道、万里街道、长征镇和桃浦镇。作为普陀区新一轮的单元规划,《上海市普陀区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围绕市级总体规划“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的三大目标,重点关注区域核心发展目标、空间结构、地区转型、公共绿地、公共服务和租赁住房六个方面。新一轮发展中,普陀主要发挥以下五大功能定位:一是西北门户,突出沪宁廊道门户优势,提升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二是智慧城区,推动桃浦地区由传统产业转型发展为科技创新产业;三是商贸和文化,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丰富文化活动,激发城市活力;四是苏河风貌,依托民族工业风貌特色资源,构建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五是生态居住,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