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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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规划在不断的调整变化,准确的信息可咨询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因时间较紧,无法按正常的招标采购时限确定规划编制单位,所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请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我市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新建安置区布局规划进行设计。现我市房产局一边与该院对接相关资料和数据,一边完善招标手续。目前,该规划正在编制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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