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以下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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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
1、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党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既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宴带者导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奋斗成果的确认,也是对我国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的确认,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2、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都是最重要的人权,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
4、民主集中制原则,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我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民主形式集中起来,并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及其活动,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5、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利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本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本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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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对于国家的作用:
一是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行简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二是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三是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晌薯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其他方面的作用:
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②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这正是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宪法对法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促进法制的完备和健全;②促进法制的统一。
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①宪法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②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现在:①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②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
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为:①确认、保护和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②确认其他制度,为经济建设服务;③在宪法的指引下和范围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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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什么是公民?
《宪法》第33条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有哪些主要特征?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以宪法的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更严格。
《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我国宪法就土地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宪法》规定:
(一)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五)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我国宪法如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宪法》规定:
(一)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我国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
《宪法》规定: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二)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搜捕。
(三)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即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即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即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又称身体自由,即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即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即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七)监督权。即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主要指的是受教育的义务和劳动的义务。也就是说,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