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是故乡,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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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故乡在安徽的一个小乡村,那里,“山涧清且浅,可以濯我足”,父老乡亲们一生以庄稼为友,他们“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至于“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唱响,是经常萦绕在我的耳边的。
我们祖祖辈辈以种地为生,可是我的爸爸妈妈并不想让我过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他们对我说:“要好好学习,以后你们这一辈不能再种地了!”他们觉得家里的教学质量没有城里好,在我上小学时就把我带到城市里去了。
一个人不管年纪多大,在他的内心深处应该都是有一个方向的,一个自己的行为不断趋向的方向,尽管很多时候这些东西是无意识的。
那时候的我年纪还小,但是爸妈的话却成了我的人生信条,时刻成为我的学习动力。我的学习一直很优秀,可是我的内心一直很孤独。城市里夜晚灯火通明,可是热闹是他们的;城市里的天那么高,可是我却没有天梯可以借以攀登;城市里的人那么多,可总觉得自己与别人格格不入。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属于那个地方。
后来老师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我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其实那时候我真正的想法是我想回我的故乡当一名老师,在那个山清水秀的乡村让自己理想的翅膀不断腾飞,在那里和家乡的孩子们享受知识雨露的甘甜,在那里沉醉在“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田园深情。那时候,能够重返故乡成了我心里默念的信念。
2、
在父母的叮咛声中,在自己的不断努力下,我终于考上了一所师范类学校,这样我就可以在毕业的时候回家乡当老师了。
我经常在周末或者放假的时候回老家过几天。回去能吃到奶奶腌制的咸鸭蛋,那蛋黄就像是每一个黄昏我在异乡思乡时看到的夕阳。我还会跑到姥姥家让她给我做死面巴巴,就着她精心酿制的酱豆,那个味道,天上地下没有哪种美食可以与之相媲美。我感觉我似乎离自己的家乡越来越近了。
大一暑假的那个农忙之际,我利用周末兴冲冲地回到了姥姥家,准备帮姥姥收割麦子。我穿着长袖长裤,戴着草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冲向我向往已久的麦田。烈日当头,乡亲们左手揽起一大把金黄的麦子,右手挥舞起锃亮的镰刀,只听一声悦耳的声音响起,麦子轻而易举就倒下了。我拿起了记忆中的镰刀,很艰难地割下手中的那几根零星的麦子,感觉非常力不从心。太阳真的像个大火球,我感觉自己的皮都被烤焦了,头晕眼花之际隐约看到姥姥他们已经割了一大片,而我还在原地徘徊着。我心里的失落之情难以言表。
终于熬到了大家收工的时候,我回到姥姥家里已经累得筋疲力尽,更可怕的是我的胳膊竟然起了很多红斑,一块一块的很是吓人。姥姥说,这是由于长时间的暴晒以及很少和麦芒接触导致的。
“你这在城里呆惯了的,哪能做这样的农活!”
3、
就在那一刻,我的心里听到了理想碎裂的声音,听到了这些年自己筑起的一堵虚幻的高墙轰然倒塌的声音。这种彻底的感觉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冥冥之中,无法逃脱。我一直把回归故乡当做自己最终的理想,可是这下我彻底知道自己回不去了。整整一天我都魂不守舍。
后来想想,我其实从小到大根本就没有做过农活,即使是拿起镰刀割麦子的这一幕也是看着爸爸妈妈做的,自己在脑海中想了很多次就以为是自己可以胜任的了。这些都是我在想念家乡时的自以为。
不知不觉,我也在城里生活了十几年了,从客观上来说也慢慢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环境和人情世故了。只是自己刚开始来到城市的那种不习惯,那种断裂感仍然记忆犹新,就以为一切还是初次踏入城市的境况。
而且,在城里读书,在城里读大学,在城里找工作、上班,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毕竟这里有更多就业的机会。
都是上了想象力的当了。
虽然那种饱含想像力的想法也曾是自己不断奋进的力量,但是这种想法终归会在生活踏入到另一个阶段的时候直面现实。现实和想象在这时就让人看出了实质性的差距。
现实最恐怖的力量不在于它改变了你能想象到的东西,而在于它改变了你从来就不曾想象过的东西。
后来我在大学里读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真觉得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尤其是作品中对于孙少平形象的刻画让我印象极深。孙少平从小努力刻苦学习,有着先进的追求和远大的理想,他克服物质上的匮乏,如饥似渴地阅读,用精神的粮食来填补自己的内心。即使高中毕业他没有去上大学,他也不愿意留在家里务农,即使他是农村户口,他的爱情也是归心于田晓霞,这个和他一样有理想有追求的城里姑娘。
跳出作品本身来看,我只觉得路遥刻画的孙少平的形象是如此的真实。他不仅仅是一个人,他是一群人的代表。他代表的这群人,生活在农村,却受到了不一样的教育,这些教育让他们有了理想和信念,有了内心向往的远方。他们已经无法回到曾经居住的故乡。
我只是不知道那些和我一样感受到这种改变的人儿是否也曾像我一样失落和感伤过。
4、
时间也是抚平一切伤口的良药 。
在看清楚事实的真相之后,有些事情也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改变。我不再以那时候的理想作为奋斗的目标,重新选择了人生的方向。毕业后,我离开了居住十几年的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找了工作。然后我发现我会思念那个我曾经感觉不到任何归属感的地方,思念那里陪伴过我的小伙伴,思念那里的美食。
离开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它会让你看到自己曾忽略的情愫。
如今,我在这座城里慢慢经营着自己的生活。
我也慢慢发现了这个城市的好,这里的人会在某个瞬间让我感受到亲切和温暖。
这里在夜晚亮起的路灯让晚归的我有了安全感。
还有点缀在这里的河流和小山,它们竟有了另一番滋味。
5、
我们一直都是那个曾经背井离乡的少年,一直在行走,在寻找。
我们经过了很多城市,种下了一些可以生根发芽的种子。有些城市逐渐和我们有了关联,它们就成了我们的第二故乡。我们不断前行,我们的有些想法不断被打破,我们逐渐看清楚了自己内心的追求和理想。
这以故乡为起点的行走似乎前路漫漫,但是不管走多远,乡愁都会像你生命中最原始的力量一样,它会在瞬间涌上心头,让人怅然若失。
正如席慕蓉在她的《乡愁》里所说的那样:
这永不老去的乡愁和故乡一起长久,它成了我内心最遥远的地方,成了一种象征,比远方的风更远。
我还会继续远行,继续寻找,如果有一天我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我想我和我的故乡一定会变得亲密无间。
-END-
我的故乡在安徽的一个小乡村,那里,“山涧清且浅,可以濯我足”,父老乡亲们一生以庄稼为友,他们“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至于“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唱响,是经常萦绕在我的耳边的。
我们祖祖辈辈以种地为生,可是我的爸爸妈妈并不想让我过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他们对我说:“要好好学习,以后你们这一辈不能再种地了!”他们觉得家里的教学质量没有城里好,在我上小学时就把我带到城市里去了。
一个人不管年纪多大,在他的内心深处应该都是有一个方向的,一个自己的行为不断趋向的方向,尽管很多时候这些东西是无意识的。
那时候的我年纪还小,但是爸妈的话却成了我的人生信条,时刻成为我的学习动力。我的学习一直很优秀,可是我的内心一直很孤独。城市里夜晚灯火通明,可是热闹是他们的;城市里的天那么高,可是我却没有天梯可以借以攀登;城市里的人那么多,可总觉得自己与别人格格不入。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属于那个地方。
后来老师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我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其实那时候我真正的想法是我想回我的故乡当一名老师,在那个山清水秀的乡村让自己理想的翅膀不断腾飞,在那里和家乡的孩子们享受知识雨露的甘甜,在那里沉醉在“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田园深情。那时候,能够重返故乡成了我心里默念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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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的叮咛声中,在自己的不断努力下,我终于考上了一所师范类学校,这样我就可以在毕业的时候回家乡当老师了。
我经常在周末或者放假的时候回老家过几天。回去能吃到奶奶腌制的咸鸭蛋,那蛋黄就像是每一个黄昏我在异乡思乡时看到的夕阳。我还会跑到姥姥家让她给我做死面巴巴,就着她精心酿制的酱豆,那个味道,天上地下没有哪种美食可以与之相媲美。我感觉我似乎离自己的家乡越来越近了。
大一暑假的那个农忙之际,我利用周末兴冲冲地回到了姥姥家,准备帮姥姥收割麦子。我穿着长袖长裤,戴着草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冲向我向往已久的麦田。烈日当头,乡亲们左手揽起一大把金黄的麦子,右手挥舞起锃亮的镰刀,只听一声悦耳的声音响起,麦子轻而易举就倒下了。我拿起了记忆中的镰刀,很艰难地割下手中的那几根零星的麦子,感觉非常力不从心。太阳真的像个大火球,我感觉自己的皮都被烤焦了,头晕眼花之际隐约看到姥姥他们已经割了一大片,而我还在原地徘徊着。我心里的失落之情难以言表。
终于熬到了大家收工的时候,我回到姥姥家里已经累得筋疲力尽,更可怕的是我的胳膊竟然起了很多红斑,一块一块的很是吓人。姥姥说,这是由于长时间的暴晒以及很少和麦芒接触导致的。
“你这在城里呆惯了的,哪能做这样的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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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一刻,我的心里听到了理想碎裂的声音,听到了这些年自己筑起的一堵虚幻的高墙轰然倒塌的声音。这种彻底的感觉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冥冥之中,无法逃脱。我一直把回归故乡当做自己最终的理想,可是这下我彻底知道自己回不去了。整整一天我都魂不守舍。
后来想想,我其实从小到大根本就没有做过农活,即使是拿起镰刀割麦子的这一幕也是看着爸爸妈妈做的,自己在脑海中想了很多次就以为是自己可以胜任的了。这些都是我在想念家乡时的自以为。
不知不觉,我也在城里生活了十几年了,从客观上来说也慢慢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环境和人情世故了。只是自己刚开始来到城市的那种不习惯,那种断裂感仍然记忆犹新,就以为一切还是初次踏入城市的境况。
而且,在城里读书,在城里读大学,在城里找工作、上班,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毕竟这里有更多就业的机会。
都是上了想象力的当了。
虽然那种饱含想像力的想法也曾是自己不断奋进的力量,但是这种想法终归会在生活踏入到另一个阶段的时候直面现实。现实和想象在这时就让人看出了实质性的差距。
现实最恐怖的力量不在于它改变了你能想象到的东西,而在于它改变了你从来就不曾想象过的东西。
后来我在大学里读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真觉得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尤其是作品中对于孙少平形象的刻画让我印象极深。孙少平从小努力刻苦学习,有着先进的追求和远大的理想,他克服物质上的匮乏,如饥似渴地阅读,用精神的粮食来填补自己的内心。即使高中毕业他没有去上大学,他也不愿意留在家里务农,即使他是农村户口,他的爱情也是归心于田晓霞,这个和他一样有理想有追求的城里姑娘。
跳出作品本身来看,我只觉得路遥刻画的孙少平的形象是如此的真实。他不仅仅是一个人,他是一群人的代表。他代表的这群人,生活在农村,却受到了不一样的教育,这些教育让他们有了理想和信念,有了内心向往的远方。他们已经无法回到曾经居住的故乡。
我只是不知道那些和我一样感受到这种改变的人儿是否也曾像我一样失落和感伤过。
4、
时间也是抚平一切伤口的良药 。
在看清楚事实的真相之后,有些事情也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改变。我不再以那时候的理想作为奋斗的目标,重新选择了人生的方向。毕业后,我离开了居住十几年的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找了工作。然后我发现我会思念那个我曾经感觉不到任何归属感的地方,思念那里陪伴过我的小伙伴,思念那里的美食。
离开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它会让你看到自己曾忽略的情愫。
如今,我在这座城里慢慢经营着自己的生活。
我也慢慢发现了这个城市的好,这里的人会在某个瞬间让我感受到亲切和温暖。
这里在夜晚亮起的路灯让晚归的我有了安全感。
还有点缀在这里的河流和小山,它们竟有了另一番滋味。
5、
我们一直都是那个曾经背井离乡的少年,一直在行走,在寻找。
我们经过了很多城市,种下了一些可以生根发芽的种子。有些城市逐渐和我们有了关联,它们就成了我们的第二故乡。我们不断前行,我们的有些想法不断被打破,我们逐渐看清楚了自己内心的追求和理想。
这以故乡为起点的行走似乎前路漫漫,但是不管走多远,乡愁都会像你生命中最原始的力量一样,它会在瞬间涌上心头,让人怅然若失。
正如席慕蓉在她的《乡愁》里所说的那样:
这永不老去的乡愁和故乡一起长久,它成了我内心最遥远的地方,成了一种象征,比远方的风更远。
我还会继续远行,继续寻找,如果有一天我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我想我和我的故乡一定会变得亲密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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