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常常忽略的汽车驾驶证的使用误区,你知道吗?
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凭证。对驾驶员来说,要获得驾驶证必须经过多个环节的考验。但是从实际使用情况看却很不规范,出现了五花八门的不良现象。那么车主常常忽略的汽车驾驶证的使用误区有哪些呢?
首先,驾驶证严重污损。不少驾驶员未妥善保管好驾驶证,造成种种人为的损坏。例如有的把驾驶证当钱包使用,有的在驾驶证副本上记电话号码,有的在副本上试笔乱画,有的照片严重变色,有的塑料封皮破损、断裂等等。据调查,目前有30%左右的驾驶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损。
其次,车主出车不带驾驶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否则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但是为什么拖拉机驾驶员不携带驾驶证的现象如此普遍呢?据了解,有的农机监理人员认为都是本县的驾驶员,谁有没有驾驶证都清楚,因而路查时不过问,而工商、稽征部门一般不检查驾驶证,这样使拖拉机手产生了一个错觉,认为上路带不带驾驶证无所谓,反正没人检查,带在身上遗失了更麻烦。
再次,不按时参加审验。有的驾驶员将驾驶证的有效期与审验期混为一谈,认为在6年有效期内可以不参加审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持未记录审验合格的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所以驾驶证必须每年或隔年审验一次
最后,违规使用待办证。有的驾驶员由于违章,驾驶证被车辆管理人员扣留,又不愿接受教育或处罚,于是谎称“驾驶证遗失",要求补发并开具待办凭证,这是一种投机取巧行为。按照公安部“关于启用《机动车驾驶证待办凭证》的通知”的精神,只有在驾驶员换领新证以及审验期间办理手续,暂收其驾驶证副证时,为了不影响驾驶员驾驶车辆,才给其开具待
办凭证。而上述做法容易造成待办凭证发放失控,因此必须严格
按有关管理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