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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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5 · 专注法律知识咨询,有事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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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定位的不同。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社保局对那些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础,这个费用将直接从当地财政拨款当中进行支出。而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条例》司法解释: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差额与全额,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低于失业保险金80%,而失业保险金是全额失业金;共同之处在于两者必须参保失业保险。因此,参保失业人员不用担心,即使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参保失业,最起码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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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在领取条件、领取标准、领取时其他保险的情况等方面有所不同:补助金对象为缴纳不满一年且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和失业金相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这些待遇。期限一个是6个月,一个按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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