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动手打人被对方打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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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动手打人的一方有危害行为,对方将其打成轻伤的行为在客观阶层是危害行为,具有违法性,但在主观阶层其属于防卫行为,阻却了客观上的违法性,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故成立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故责任由最初动手打人的一方自己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扰启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缓姿如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册旁。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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