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公司资质怎么办理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电子文件2、附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章程复印件(需股东签字或盖章);3)法定代表人聘用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财务、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标准要求);(五)企业高级、中级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 6)标准对专业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反映专业性的证明材料;7)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8)企业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租赁合同);9)符合条件的单位出具的验资报告;10)验资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1)法律法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企业因改制、分立、兼并、重组申请资格复审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符合条件的单位出具的验资证明。 (二)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情况报告,包括新设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资本构成、资产负债情况,人员与内部机构的分离合并情况,工程绩效及相关设备的分立合并情况。三、国有企业的改制、分立、兼并、重组,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改制后的企业还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四)非国有企业应当提交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企业改制、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副本。 (五)原企业改制、分立、兼并、重组前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六、企业分立后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与分立后新设企业同时申报。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