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正常情况下多久出来
人民法院在对刑事案件审理完结后,对罪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实践中按正常情况来看,并不一定要坐三年牢。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要看在判决是否有缓刑,因为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中,其中之一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三年。所以,罪犯被判刑三年的,有缓刑的就不用坐牢,如果没有缓刑,要坐几年牢就要看有没有减刑和假释。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服刑期间悔罪态度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教育改造的是可以减刑的,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就应当减刑,减刑须经法定程序。所以罪犯被判刑后,依照正常情况,都可以减刑的。此处的“正常情况”,即为罪犯在服刑期间即使无立功的,那么其在监狱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有良好的悔罪态度,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决心改正的,也是可以减刑的。罪犯被关进监狱了还捣乱生事,不能正确看待所犯罪行,没有悔罪表现的,此为非正常情况,判多少年罪犯就坐满几年牢,甚至发生严重情形还可能加刑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