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佳句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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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达人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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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孔乙己赏析三句话

原文和赏析如下:

1、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赏析:孔乙己有着封建教育制度影响下的书生特有的清高本质,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意从事劳动赚取钱财,端着读书人的架子只能越过越穷。其穷酸迂腐可见一斑。

2、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

赏析:茴香豆并不是什么稀罕物,可是在那样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在“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咸煮笋,或茴香豆,做下酒物”的年代,在卖酒都要羼水的年代,对于一个穷愁潦倒之人来说,确是何其珍贵,可他却一人一颗,一直分到所剩无几为止。可见其善良的本性。

3、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赏析:孔乙己内心轻视广大劳苦众生,同时又渴望融入在他看来高大上的上层地主阶级和读书人、有钱人的世界,这种意识使他处在一种尴尬的社会地位当中,不但不被这两个阶层认可,反而成为他们讥讽的笑柄。

扩展资料:

《孔乙己》折射出的问题:

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人们的思想被封建科举制度、封建读书制度这样的毒害,一个“有价值”的人就这样被活活“撕碎”“撕裂”。

孔乙己的悲剧从正面描写看似乎是性格悲剧,但从侧面刻画可以看出《孔乙己》是命运悲剧,是那个时代造成的,是那个科举的制度毁灭了一批读书人。

中心思想:

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选取了社会的一角,艺术地展现了20多年前社会上的这种贫苦知识分子的生活,就在于启发读者对照孔乙己的生活道路和当时的教育现状,思考当时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

2.孔乙己赏析三句话

“孔乙已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反映了孔乙已的特殊身份,“站着喝酒”表明他的地位与“短衣帮”一样.“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语言表现了他迂腐可笑,自欺欺人.“孔乙已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结构上承上启下,内容上表现孔乙已的悲惨遭遇,说明他是一个多余的人.“大约孔乙已的确死了.”用这样的结尾给人们留下广阔的想象空间,更有无穷的悲剧意味.“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表现了孔乙己的半字人生.。

3.孔乙己>的语段赏析

语段

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研读

本段段首写晚秋的凉意,给孔乙己的末路更增加一种悲凉的气氛;说靠火、穿棉袄,反衬孔乙己只穿一件破夹袄的凄凉。写孔乙己的外貌“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与前面的外貌描写形成对比,孔乙己如此悲惨,这是丁举人的罪恶。掌柜不说别的,只说19个钱,又显出自私冷酷的嘴脸。特意加上“仍然同平常一样”几个字,表明掌柜此时的取笑已经到了毫无人性的地步。

4.孔乙己外貌描写文中通过那些句子来描写孔乙己的说明了孔乙己的什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洗.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⑷,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看出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是个穷酸书生.但又善良纯真,热心诚信。

5.从描写解读赏析句子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

“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

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

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

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

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6.孔乙己中描写语言、动作、神态的句子,各两句 并加以分析

分析:(1)“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便排出九文大钱。 这里的“排”字是个很生动的细节描写,值得好好体味。

“排”这个动作处在孔乙己被人们嘲笑的环境里做出,它表现了孔乙己当时怎样的心态,人们的理解是有分歧的。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孔乙己在那些短衣帮面前显示阔气,炫耀自己有钱。

对此,我有不同的意见。理由如下: 其一,从孔乙己的思想性格来看,他不会炫耀有钱。

孔乙己是深受封建文化、科举制度毒害的下层穷知识分子,他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信奉“君子固穷”。因此,值得他炫耀的并且已经炫耀了无非是“读书人”这一身份:他不肯脱去那件又脏又破但标志着读书人身份的长衫,满口“之乎者也”在小伙计面前吹嘘“回”字的四种写法……他不可能以钱为荣,况且他也无钱去炫耀。

其二,从场合看,他也不会炫耀有钱。孔乙己一到酒店就被人嘲弄、取笑,应该说,他很窘迫,不会洋洋自得,甚至连回敬几句的勇气也没有。

只能不予理会,怎会在此种场合显示阔气、炫耀自己呢? 其三,就钱的来路及数目来看,他也不会炫耀。孔乙己“好喝懒做”,“弄到将要讨饭的地步了”,便“偶然做些偷窃的事”,虽然他的钱不都是偷来的,但是,在众人的眼里,他的钱是不干净的,也许他自己也知道,因此,即使有钱他也不会在众人面前炫耀,更何况他只有九文大钱,与那些穿长衫的人比,不知寒酸多少呢。

“排”字既表示分文不少,自己是个规矩人,又是对短衣帮的取笑表示若无其事,以掩饰内心的不安,活画了孔乙己拮据穷酸的本相。 应该如何去理解这个细节呢?我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察: ①孔乙己的这个付钱动作,是他在无端受到别人的讪笑、嘲弄,陷于很窘迫的境地,他向酒店的伙计要酒要茴香豆而同时发出的。

孔乙己面对短衣帮的取笑,自然是厌烦和不安的,但表面上又要表现出不予理会、满不在意的样子,便“排出九文大钱”。因此,我认为这个细节是孔乙己以表面的镇定、从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②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是给伙计看的,似乎告诉伙计:九文,一文不少,请看清啊。意在表现他的“清白”,不做假。

7.《呐喊》的好词好句摘抄 以及赏析,必须要赏析

《孔乙己》好句:1、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

(外貌描写)2、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神态描写)3、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神态描写)4、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环境描写)5、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神态描写)6、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外貌描写)《孔乙己》好词 提前声明一下,《孔乙己》里的好词没有找到什么脍炙人口的,但是往往是一两个字用得好,所以以下都是一些用得比较巧妙的字和词。

1、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这个‘排’字用得好。2、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这个‘不屑置辩’用得好。 《狂人日记》是《呐喊》的那一篇,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一个“狂人”的故事。

他害怕所有人的眼光,总觉得人们想害他,想吃掉他。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便认为是让他养肥可以多吃肉。

他记得大哥曾对他讲过“易子而食”、“寝皮食肉”之事,然后想起“妹子”死时,大哥劝母亲不要哭,便认为妹子是被大哥吃了。“狂人”越反抗“吃人”,越被认为是是“疯子”,当他完全失望于改造周围环境时,他也“痊愈”了,去某地当候补官了。

小说中的“狂人”实际上是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他周围都是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的人,他所害怕和反抗的则是封建传统吃人的惯例。 《明天》中单四嫂子三岁的儿子宝儿得了病,单四嫂子为他四处求医,盼望着“明天”宝儿的病就能好,但是“明天”到来了,病魔无情地夺去了宝儿的生命。

明天是什么?是希望还是绝望,单四嫂子不得而知,但失去宝儿后的孤独与痛苦却是真实的。 《头发的故事》讲述了主人公N先生剪掉辫子后的一系列遭遇。

N先生是一个有觉悟、有理想的人,因为觉得不方便而剪去了辫子,却遭到了周围人的蔑视和厌恶,因此他深感中国的守旧和顽固──“造物的皮鞭没有到中国的脊梁上时,中国便永远是这一样的中国,决不肯自己改变一支毫毛!” 《风波》的主人公七斤住在农村,靠撑船度日,经常来回于鲁镇与城里之间,因此知道这些时事。七斤在辛亥革命时剪了辫子,然而“皇帝坐龙庭”(即复辟)了又要辫子了。

赵七爷先前盘着的头发也放下了,他还特意到七斤家严厉地责问:“七斤的辫子呢?”七斤嫂也没好声气地骂他。一时七斤家聚集了许多看客。

但过了十几日,皇帝没坐龙庭,七斤相安无事,赵七爷的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就这样过去了,七斤重新获得了村里的尊敬,村子里的景象也依然如故,人们在少有变化中过着与上辈人一样的生活。

我在年青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己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我感到未尝经验的无聊,是自此以后的事。我当初是不知其所以然的;后来想,凡有一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幺?” 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从此以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每写些小说模样的文章,以敷衍朋友们的嘱托,积久了就有了十余篇。

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

至于自己,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母。

8.《孔乙己》中环境描写的句子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

这篇小说选取了一个独特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我”——12岁的小伙计的口吻来写,使全文显得真实可信,产生强烈的感染力量。“童言无忌”,一个12岁的小伙计的眼光来看待一切人和事,没有偏见,没有顾忌,因而行文比较自由,便于表达作者冷峻而热烈的思想感情“我”即是旁观者,又是参与者,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他是一个喜剧人物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以喜写悲,是悲更悲。

“当时”——1918年,封建科举制度已经废除,孔乙己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不复存在,人物,以及表现人物的故事情节就无法展开。写20年前的故事能更好地表现主题,以“引起疗救的注意”。

开头两段,描写了人物活动的环境——咸亨酒店,然后让主人公孔乙己出场,这样安排的好处是:

①使人物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活动,故事情节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展开。这样,全文结构严密,情节集中。

②这样一个势利、冷酷、虚伪的社会环境,为我们渲染了一种冷漠的社会气氛,预示着人物悲剧的必然性。这样一种阶级对立十分严重的社会环境,为既穿“长衫”又“站着”喝酒这一特殊身份的孔乙己的出场作了有力的铺垫。

这里写的是无数次喝酒的情形。作者是取生活中几件典型事例来写,既节省笔墨,又能刻画人物,表现主题。

要是再用一段文字,侧面描写孔乙己的死,就会显得太平白、太直露,没有给读者回味、思考的余地,那么,表现主题思想的深度和广度将受到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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