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宰相制度上承秦汉宰相制度 ,又直接因袭隋制 ,并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变化,其宰相制度演变之频繁 ,机构之庞大 ,宰相人数之多,制度之完善和系统 ,对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作用之显著以及对中外历史影响之深远 。
据《新唐书》编者欧阳修所述,唐朝沿袭前朝隋朝体系。隋朝开国皇帝隋文帝将政府分为五个部门: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后被隋炀帝改名殿内省。
隋文帝年间,尚书省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让最受尊敬的官员如高颎、杨素、苏威在不同的时期任尚书省长官,尚书省总有两个长官即尚书仆射,通常被视为宰相。欧阳修还称,门下省和内史省的长官也被认为是宰相。
扩展资料:
发展历程
神龙元年(705年),尚书仆射不再被视为宰相,除非被授实质宰相衔。从初唐直到唐睿宗景龙四年(710年),参豫朝政一职的变体继续出现,如参知机务、参掌机密、参知政事、参谋政事,柏杨称之为“第三级宰相”。
宰相们定期在政事堂相聚,政事堂最初在门下省。永淳二年(683年)侍中裴炎改任中书令后,政事堂移到中书省。玄宗开元年间,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为双关语。又列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于中书门下后。
唐肃宗年间,宰相们开始轮流休假,确保至少一个宰相总能当值;当表文被上奏给皇帝时,署所有宰相之名,无论是否当值。中书门下也被改回政事堂。
中书掌定旨出命,门下掌审议封驳,尚书主执行政令,权责分明,然中书门下既一主出命、一主审议,不免时有各持已见之事发生太宗乃设「政事堂」,以为议政之所,由是政事堂乃成为实际决策的中枢所在於是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为真宰相,代政事堂议事,而尚书左右仆射要兼衔「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等职亦即获真宰相身份,於政事堂会议.
唐代除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外,凡加「同三品」,「同平章事」,皆为宰相,并无轩轾.
唐代相制的创设精神,一方面在谨慎大政;另一方面在使君主与权臣俱不能独断,因此,一切政令,由中书进拟,经门下审议后,天子不得轻易改动,而「不经凤阁(中书)鸾台(门下)」,未得为敕(资治通鉴唐纪)充份,显示上述的设制精神.
三省权责分明凡有单国大事,先由中书全人草拟,经中书令,待郎决定了审议后,进呈画押,敕旨即下;送门下省驳止;然后送尚书执行。故君主、权臣无由专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