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墓葬的种类
墓葬有土葬、火葬、水葬等。
墓葬俗称山坟,古墓葬是清代以前的墓葬。
古代葬俗因时代、地方的不同而有差异,有土葬、火葬、水葬等。
常见的多是土葬。
简介
明、清时期的墓多数有碑,易于识别;清朝九品官以上的墓较多,一般墓碑上刻有其官职;一经发现都要及时上报。
明清以前的墓则很难在墓地表面分辩出来,因此在开发推土过程中,必须特别注意。
明、清时期多灰砂墓;明清以前多土坑墓、砖室墓。
葬具多为木棺,也有瓮棺、陶棺、石椁、石棺;有的因各种原因,下葬后又将死者遗体挖出来重新装棺或装在陶罐里,移到别的地方埋葬,俗称移(迁)葬,又叫二次葬。
其葬具多为陶罐,俗称骨罈。
墓葬多有随葬品,明、清以前多以生活用具、生产工具陪葬,有的有专门用作陪葬的明器,如汉墓中出土的陶屋、陶灶、陶片、陶猪等;明、清时期,盛行薄葬,陪葬品很少,一般以装饰物如玉器、金银器为主。
起源发展
中国古墓葬墓与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事物。
“墓”是指放置尸体的固定设施,“葬”则是指安置尸体的方式。
在考古学上,二者常被合称为“墓葬”。
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着各种随葬的器物。
自古以来,由于受“祖先崇拜”以及“事死如生”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丧葬十分重视。
因此,墓葬资料所提供的就不仅仅是埋葬习俗和墓葬制度本身,往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政治、经济、生产、生活、风俗、宗教、观念等方面的情况。
所以,墓葬所展现的埋葬习俗与埋葬制度常常被视为当时社会的缩影,墓葬研究就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墓”作为放置尸体的固定设施,是随着人类文化的进步而发生的,并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
最初的时候,对尸体的处理非常简单。
《周易·系辞下》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
即用茅草裹尸,弃置荒野了事,并不挖墓穴。
后来,人们可能不忍心看到亲人尸体被禽兽所食,开始掩埋尸体,于是就出现了专门放置尸体的墓穴。
在旧石器时代,由于人类经常利用天然洞穴作为住所,故也常利用天然的洞穴或岩棚作为墓地以安置尸体,如山顶洞人的墓就与住所处于同一洞穴之中。
进入新石器时代之后,由于生产力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便开始有意识营造各种形式的墓,墓葬及埋葬习俗更加流行且形式多样,而且明显具有制度化的特点。
中国所发掘的3000余座母系氏族公社墓葬表明,史前时代的葬俗因时代、地域、文化的不同而在墓形、葬式、葬具等方面显示出不同的特色。
尽管如此,史前时代各文化共同体一般都是以氏族制度为基础的,因此在埋葬制度方面往往也存在着一些符合氏族制度的共同原则。
在新石器时期,人们掘坑埋尸已成为黄河流域最普遍的葬法,出现了氏族公共墓地,有单人葬、多人葬、二次葬等葬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还出现了成人与婴幼儿分葬及等级埋葬制度。
到原始社会末期土坑式墓葬从黄河流域发展到长江流域、东南沿海、东北地区,出现了男女合葬,男子仰面直身和女子侧体屈身表明父系氏族的社会结构特征,墓坑也更加规整,通过墓葬规模大小、葬具的有无或质量以及随葬品多寡优劣等来体现身份等级的差异更加明显。
如龙山时代,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氏族公共墓地原则普遍存在的同时,因等级差异而存在的不同等级分葬现象更显突出,甚至还因聚落的等级差异出现了不同规格的贵族墓地,其中以良渚文化的情况最为清楚。
反山和瑶山遗址都是良渚贵族墓地,但反山墓地的规格明显高于瑶山墓地;另外,还有不少规格低于瑶山的良渚贵族墓地。
中原地区陶寺墓地也存在不同等级分葬现象,墓葬规格可分为三类七、八个等级。
结构演化
地下部分
在原始社会早期,墓穴形式很简单,只在地下挖一土坑,墓坑一般较小,只能容纳尸体,无棺椁,尸体也无特殊东西包裹。
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在大汶口文化后期,少数墓坑面积很大,坑内沿四壁用天然木材垒筑,上部用天然木材铺盖。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墓室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种木椁地宫:进入阶级社会后,墓葬制度中存在着严格的阶级和等级的差别,统治阶级陵墓有着十分宏大的规模。
河南安阳侯家庄的一座商代亚字形墓,墓室面积约330平方米,加上墓道,总面积达1800平方米。
王和各级贵族的墓,都用木材筑成椁室。
椁是盛放棺木的“宫室”,即棺外的套棺,将砍伐整齐的大木枋子或厚板用榫卯构成一个扁平的大套箱,下有底盘,上有大盖,在椁内分成数格,正中放棺,两旁和上下围绕着几个方格,称之为厢,分别安放随葬品,如1972 年湖南长沙马王堆发现的西汉墓棺椁形式墓葬——轪侯利苍妻墓即属此类。
棺中女尸完好如初,厢内随葬品有漆器、帛书、绵绣、乐器、竹简、木俑、农畜产品、中草药、印件等1000 余件。
“黄肠题凑”是木椁玄宫的发展,其规模、复杂程度为木椁地宫高峰。
黄肠是指柏木黄芯即榫头用柏木芯;题凑是指椁室的构筑形式,榫铆结构前身,方木交叉构筑,榫头后无现实建筑意义,成为礼仪象征,即为“题”,“凑”为构筑形式。
至汉时,榫头已脱离椁木,在椁室周围堆放,成为“题凑”,若从内侧看,四壁都只见枋木的端头。
根据文献记载,这种葬制至迟在战国时已经出现,目前所知发现年代最早的黄肠题凑是凤翔秦雍城秦景公1号大墓出土,此外还发现西汉早期、中期、晚期的黄肠题凑。
其中西汉中期的北京大葆台汉墓1号墓,是用15000多根柏木椽叠垒成的宏大题凑,高达3米,直抵墓室顶部,其内设有回廊及前后室,为黄肠题凑的成熟形式。
第二种砖石地宫:从汉代开始,普遍采用砖石筑墓室,木椁墓室逐渐被取代。
这是中国古代墓制度的一次划时代的大变化。
这种变化主要是从西汉中期才开始的,然后普及到各地。
西汉中期,中原一代流行空心砖墓;西汉晚期开始出现石室墓,墓室中雕刻着画像,故称“画像石墓”。
墓室的结构和布局,也是仿照现实生活中的住宅。
从汉到隋、唐、宋、元、明、清各代,砖石砌筑的墓室和地宫一直在不断发展。
第三种土洞地宫:在北方黄土富集地区,利用土层厚,粘性强,质地均一和降水少的特点,开凿成土洞土宫,壁面有精美雕刻和壁画。
如西安乾陵的陪葬墓,永泰公主、章怀太子和懿德太子墓,唐僖宗靖陵地宫。
随葬品
在原始社会早期,墓中随葬品主要是死者生前喜欢和使用过的物品,包括陶器皿、石制和骨制的工具、装饰品等。
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随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别不大。
墓葬
到了原始社会晚期,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
如在汶口文化晚期10号墓中,有结构复杂的葬具,死者佩戴精致的玉石饰物,随葬玉铲、象牙器和近百件精美的陶器。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贫富分化更加悬殊,王和贵族墓的随葬品极其丰富、精美,包括青铜器、玉石器、漆木器、骨角器鲁等。
商代还流行人殉制度;人殉是用活人来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奴隶主或封建主殉葬。
商王和大贵族的陵墓,殉葬者少则数十,多则一二百人,包括墓主人的侍从、婢妾、卫兵和各种勤杂人员。
人殉在西周前期仍很普遍,中期以后稍减少。
从战国开始,用木俑和陶俑随葬的风俗已盛,这可以看作是人殉的替代。
从西汉中期以后,随葬品中增添了各种专为随葬而作的陶质明器,包括仓、灶、井、磨、楼阁等模型和猪、狗、鸡等模型。
到了东汉,明器的种类和数量愈多。
这是中国古代墓葬在随葬品方面的一次大变革。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葬品主要是陶瓷、器皿、陶制模型、陶俑和镇墓兽。
隋唐五代时期,随葬品以大量的陶俑为主。
陶俑分为出行时的仪卫行列和家居时的家臣侍者两大类。
宋至明代,随葬品以实用物品和珍宝为主,包括陶瓷器、金银器和玉器等。
地面部分
墓葬
大约从殷末周初,在墓上开始出现了封土坟头。
春秋战国以后,坟头封土越来越大,形状好似山丘。
特别是帝王陵墓的封土,工程大,发展变化明显。
下面介绍几种帝王陵墓的封土形式:
第一种“方上”。
其做法是在墓穴之上,用土层层夯筑,使之成为上小下大的方锥体,因其上部为一小的方形平顶,好像方锥体截去了顶部。
故日“方上”。
陕西临潼的秦始皇陵的坟头,望上去好像一座土山,它的形式就是典型的方上。
汉代帝王陵墓的坟头也多采用方上形式。
第二种“以山为陵”。
即利用山丘作为陵墓的坟头,唐代帝王陵采用了以山为陵的形式。
唐昭陵就是以九蝬山为陵,凿山建造的。
第三种“宝城宝顶”。
即在地宫之上砌筑高大的砖城,在砖城内添土,使之高出城墙成一圆顶。
这种城墙称之为“宝城”,高出的圆形坟头,称之为“宝顶”。
在宝城之前,还有一个向前突出的方形城台,台上建方形明楼,称之为“方城明楼”,楼内竖立皇帝或皇后的谥号碑。
明清两代的皇帝和后妃皆采用了这种以宝城宝顶的方城明楼构成的坟头。
历史意义
墓葬研究是以考古出土之墓葬材料为基础,结合文献材料来探讨社会习俗以及宗教行为与观念的一个研究领域。
因此墓葬研究与人对死亡及死后世界观有著密切关系。
由于生死之事是每一个社会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无论古今社会,一个成员的死亡,常隐含其对整个社会存在的威胁。
故生死之事不但具有社会意义,也具有宗教意义。
在古代社会中,由于人的生命一般均相当短促,死亡更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件。
人类普遍习俗都会在某个社会成员死后,透过一套丧葬礼制的施行,帮助死者离开生者的社会而进入另一个世界。
而我们也可以从生人处理死者和面对死亡的态度窥探此社会宗教信仰的特色。
丧葬制度通常包括了丧礼仪式和埋葬两部分。
丧礼为生者替死者所施行的一套仪式,以结束他与这世界的关系,并且保证或引导死者进入另一个世界;埋葬则将死者的身体以一种生者认为恰当的方式加以处理。
葬礼为丧礼的延续,而在许多文化中,葬礼后还有祭祀,为生者企图与死者往来的活动。
由于中国人一向对丧葬采取谨慎的态度,故人类著实可以利用墓葬材料来讨论中国古代的宗教与社会现象。
先秦两汉文献讨论墓葬制度时通常有二方面的重点,一是有关墓葬制度发展,一是墓葬制度的等级问题。
前者可以藉由墓葬的建筑形制讨论社会对死后世界的观念,而后者则是说明墓葬可以反映出社会阶级为基础的丧葬礼仪。
曾子曾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这句话不但是他个人的期望,也可以反映丧葬之礼在当时社会中占有的重要地位。
中国史上重视丧葬的情况,至少从那些商王大墓的存在已经可以窥知端倪。
到了春秋,大墓及丧礼制度的出现都可作为那个社会中人们对于葬礼重视的象征。
到了战国,虽然也有一些薄葬的言论出现,但这些主张却恰好说明厚葬是整个社会的大势所趋。
这并非说所有考古发掘得到的墓葬均为厚葬。
而是说,一般人即使实际没有能力实行厚葬,仍然会有一种要求厚葬的企望,这正说明战国以来,普通墓葬会高级身分所使用的陶礼器陪葬品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