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核算职能
核算职能是指会计对客观经济活动的表述和价值数量上的确定,为管理经济活动提供所需的会计信息。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单位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记录、计算和报告。
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是会计核算的显著特征。会计就是要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去记账、算账和报账,以便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
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核算的内容是会计对象,具体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1985 年颁布的《会计法》和2000年修订后的《会计法》将其归纳为七类。它包括: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如企业的销货款、购货款和其他款项的收付,股票、公司债券和其他票据的收付等;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如材料的购进与领用,产成品的入库与发出,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减少;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款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如企业实收资本和盈余公积的增加和减少;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如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如企业的销售收入大于业务成本、销 售税金及附加,表现为盈利,要按规定进行分配,反之即为亏损,要按规定进行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