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责是什么
幼儿园教师职责主要包括:制定班级教育工作计划,并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实施,开展各类教育活动;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积极按时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等。
1、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发展。
2、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按照幼儿园的要求制定班级教育工作计划,并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实施,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3、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和效果记,积累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4、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做到为人师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5、积极按时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提前写好下一周的教育教学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提前一天做好第二天的教学、游戏的材料,不得擅自修改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6、积极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自制玩教具,与幼儿共同布置活动室,给幼儿提供丰富的游戏、操作材料。
7、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的幼儿一日作息制度。带班时做到:人到、手到、心到。
8、与班内保教老师、保育员配合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到教中有保、保教并重,减少各种疾病的发生。
9、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家访工作,搞好家长开发活动,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10、加强幼儿常规教育,根据《纲要》精神,以游戏活动,培养幼儿多方面的能力,每天保证幼儿两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