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票上午停牌一小时,申报规则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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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布在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该股票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第七条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10∶30复牌。
上市公司应于其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次一交易日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在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未能刊登异常波动公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公告说明未能刊登异常波动公告的原因、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安排。
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并导致盘中停牌,如相关公告在停牌当日11∶30前在本所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停牌当日13∶00复牌;如未能刊登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10∶30复牌。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第七条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10∶30复牌。
上市公司应于其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次一交易日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在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未能刊登异常波动公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公告说明未能刊登异常波动公告的原因、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安排。
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并导致盘中停牌,如相关公告在停牌当日11∶30前在本所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停牌当日13∶00复牌;如未能刊登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10∶30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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