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学习形式有哪些
自学考试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考生可以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组织的科目考试,考试合格之后发给合格证书,所有科目都取得合格证书之后可以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要提供国家认可的专科毕业证。
选择自考的学生在经过学习之后参与毕业答辩、学位外语考核,两者都合格之后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可以授予成人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可以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