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管理制度条例》有哪些?
有如下条例:
1.爱护清洁,保持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任维持车间及工位的清洁,不得乱丢垃圾和零配件,物料掉落要及时捡起,不准随地吐痰,违反者罚款小过一次处分。
2.所有员工打卡后必须进入车间,上班时间到后必须各就各位,做好工作准备,不得到处窜动工位。违反者罚款申戒一次处分。
3.不得带零食进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内吃口香糖,或者吃零食,违反者罚款小过一次处分。
4.上班时间不得乱窜工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要向组长申请并领取离岗证后才可以离开工位,离岗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超时者按照1元/分钟扣除当天工资。未经组长同意擅自离岗者罚款申戒一次处分,擅自离岗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5.上班时间不得坐姿不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不准谈论与工作无关之话题,不准看报纸、嬉戏。违反小过处分。
6.上班时间不得打磕睡,利用工作之便偷懒,违反者大过一次处分,影响极坏者大过一次并开除处分。
7.车间绝对严禁抽烟,一经发现,大过两次,并开除处理。
8.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得违抗、顶撞管理人员;不得消极怠工或煽动他人起哄,违反者大过处分,不得打架斗殴,攻击同事和上司,违法者按照厂规大过两次并开除出厂,同时交于当地公安部机关处理.
9.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时,通知加班人员不得无故推脱,违反者按旷工处理,正常上班时间无故旷工者,根据本厂规定给予处罚外,本部门应给予小过一次处分,一个月旷工超过三次者,大过一次并开除处分。
10.下班时间必须服从组长指挥,拉头停止放假机时间只允许下班前5分钟停止。以组长指令为信号,有秩序地排队下班,不得喧哗奔跑,违反者小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