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拆他人信件违法行为
法律主观:
违法。私拆他人信件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论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3、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4、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条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告猛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昌友亮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误收、误拆他人信件不予退还或者已退还但泄露信件内容,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利的,依照《邮政耐宽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追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