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班脚骨折需要赔偿多少钱

 我来答
邓凯律师
2023-03-03 · TA获得超过15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83%
帮助的人:514万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在公司上班摔手骨折公司应一次性补偿员工多少钱?这个需要伤残等级鉴定确定级数后才可以计算您的损失。工伤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及其标准工伤赔偿,包括因工受伤与因工死亡两个不同阶段不同情形的赔偿。工伤赔偿需要计算的项目繁杂,计算标准不一,费用支付单位承担者也不是单一的。整理如下,以供参考: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3、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4、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2)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处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6、生活护理费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费用支付单位: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7、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8、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本人月工资:实务中一般按定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一级至四级: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条件:从评残后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前。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五级至六级:五级:70%;六级: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条件:难以安排适当工作。如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适当工作,则发放正常工资。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并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级至四级不享受。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五级至六级:五级XX个月、6级XX个月。七级至十级:七级XX个月,八级XX个月,九级XX个月,十级XX个月。10、旧伤复发待遇享受上述1、2、3、4、5的待遇。二、受害人死亡的情形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孤寡配偶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10%)其他亲属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其他孤寡亲属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10%)以上配偶及其他亲属所得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工亡职工本人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上年度职工年工资20倍计算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只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如上述1计算方式。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上述1、2所述待遇。三、受害人因工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情形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受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标准如前述二2方式计算。受害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前述二1、2、3项目及方式计算。四、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按前述有关项目的方式计算。如果用人单位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各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法律客观: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90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24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