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企业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是( )。

A.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B.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C.从事货物零售的小规模企业D.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 A.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B.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C.从事货物零售的小规模企业
  D.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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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宏深RF
2011-05-31 · TA获得超过165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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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题答案选D,但已过时了!!!
新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一般纳税的人标准现在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上以外的纳税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应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达到以上标准的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按17%征税,但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另外会计核算健全,能准备提供税务资料的小规模纳税也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
特牙
2011-05-29 · TA获得超过256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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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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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binbigger
201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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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造茶薯cO735
201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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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小板cR
推荐于2017-10-10 · TA获得超过162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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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不同,使得这两类纳税人的增值额相同而增值税税负不同。
  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按17%、13%的税率计税,基本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 -购进额×税率
  =(销售额-购进额)×税率
  =增值额×税率
  =销售额×增值率×税率
  增值率 =(销售额 -购进额)÷销售额
  这里的增值率相当商业企业的销售毛利率。
  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不按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而是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纳税,即:对其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其销售额乘以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高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发生相同的购销业务,前者增值税税负重。假设某企业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存货,不含税价为R,适用17%的税率,以含税价Rt销售。
  如果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那么:
  其不含税销售价为:Rt/(1+17%),
  进销差价为:[Rt/(1+17%)]-R,
  销售毛利率 =/[Rt/(1+17%)]
  =1-1.17R/Rt
  如果该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准抵扣,那么:
  其进价为:R(1+17%),因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按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项税额计入所购货物的成本。
  不含税销售价为:Rt/(1+4%),
  进销差价为:[Rt/(1+4%)]-[R(1+17%)],
  销售毛利率 =/[Rt/(1+4%)]
  =1-1.22R/Rt
  因此,发生同样购销业务,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毛利率比一般纳税人低:
  (1-1.17R/Rt)-(1-1.22R/Rt)=0.05R/Rt,
  其增值税税负相对较重。特别是随着目前国内买方市场的出现,平均利润率降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可以随着增值率的下降而降低,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固定不变的,与其利润率的升降无关,导致两类纳税人的税负差异加大。
  更加详细的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请点:(介绍的非常详细)

  新政策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是多少?
  工业50万以下商业80万以下为小规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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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要求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并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目前我国众多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加上某些经营规模小的纳税人因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多是最终消费者而无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严格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并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基于增值税征收管理中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往来的实情,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授权专门制定实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1.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对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在纳税人自愿并配有本单位兼职会计人员的前提下,可采取以下措施,使兼职人员尽快独立工作,进行会计核算。
  (1)由税务机关帮助小规模企业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账、核算。
  (2)由税务机关组织从事过财会业务,有一定工作经验,遵纪守法的离、退休会计人员,帮助小规模企业建账、核算。
  (3)在职会计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到小规模企业兼任会计。
  3.小规模企业可以单独聘请会计人员,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聘请会计人员。
  另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为此,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制定实施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规定: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号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上款第(4)项所列证件、资料的内容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3.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该表(一式两份),并将填报的该表经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表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
  4.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印色统一为红色,红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5.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下列第6条第一款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下列第6条第一款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6.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
  由于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7.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由于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因此,必须对一般纳税人加强管理,进行税务检查。根据 199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如果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税务机关应按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对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停止其抵扣进项税额,取消其专用发票使用权;对某些年销售额在一般纳税人规定标准以下的,如限期还不纠正,则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征税;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结转到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抵扣。
  8.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三)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上述一般纳税人在年审后的一个年度内,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限定为干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万元),个别确有需要经严格审核可领购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不得超过25份。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会计资料,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1)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生产、加工、修理修配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括以工业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2)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80万元的商业企业。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括以货物批发、零售为主,兼营工业生产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除此以外,还有三种纳税人也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即: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规定,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增值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之前,应依照规定的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自我鉴定。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按下列规定的时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规定进行征管。否则,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不包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人),如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于第一次达到标准的年份的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3、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不管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都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负责。具体为:
  1、无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应向其所在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2、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向各自的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必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
  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时,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纳税人自己负责。一般说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1、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3、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
  4、银行账号证明。
  5、注册资金证明。(商贸企业)
  6、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商贸企业)
  7、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资料。(商贸企业)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对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支机构,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时,还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等材料的影印件)。
  一、 申请和审批程序
  1、 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登记审批表》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查;二是主管税务机关深入企业进行初审并写出初审意见送法制征管科;三是法制征管科根据初审意见报告进行复查后,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四是法制征管科收到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一般纳税人审批表后,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税务分局在CTAIS中完成文书流转操作。并制作《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交纳税人。收到局长办公会研究未通过的一般纳税人审批表后,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税务分局审批结果。税务分局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
  二、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 规模标准:商业企业年销售额180万元;工业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
  2、 财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
  3、 依法纳税,能准确提供纳税资料。
  三、 审批时限:自收到纳税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批完毕。
  四、 企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要填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1、认定登记流程:
  (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法制征管科审核后,企业填写《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一式四份。
  (2)、企业派开票人员持〈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到航天金穗公司参加操作培训。
  (3)、企业培训结束向航天金穗公司购买专用设备(开票金税卡、IC卡、读卡器)持两份〈登记表〉回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开票授权发行。
  (4)、由航天金穗公司技术人员负责为企业安装、设置系统。
  2、注销流程
  (1)、企业注销时,若遇申报期。企业必须先正常抄税、报税,然后由办税服务厅对其IC卡进行“时钟修改授权”企业进入开票系统将金税卡时钟修改为次月的1日,执行“抄税”,再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注销防伪税控资格报税”。
  (2)、企业注销时,若遇非申报期,可免去“正常抄、报税”环节。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IC卡“时钟修改授权”。以后程序同(1)。
  (3)、以上流程结束,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销表〉和〈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连同防伪税控专业设备一起报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一般纳税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100万以上。
  (2)商业企业年销售收入180万以上。
  (3)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个体经营者是否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个体经营者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经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摘自国税发[1994]116号通知
  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标准如下: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已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税法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区别。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应税销售额依据税率(13%、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对取得的进项税额依法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抵扣后的余额交纳。一般纳税人除税法规定以外,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格。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应税销售额依据征收率(4%、6%)计算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因业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税率以小规模纳税人实际适用的征收率4%或者6%确定)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3.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税率)
  (一)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指有色和黑色采选的原矿,选矿和煤炭)、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发票可进行抵扣,这样可以避免重复交税.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4%的征收率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企业
  6%的征收率 商业企业以外的其它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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