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包括:
1、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的利益;
3、客观方面。说明犯罪是在什么样的客观条件下,用什么样的行为,使客体受到什么样危害;
4、主观方面。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如下:
1、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惩罚性;
3、违反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是具体构成要件、共同要件和选择要件。一些违法事件的发生是有因果关系的以及构成要件的,我们需要了解其犯罪的要件才能得知其犯罪的行为目的,才能更加快速的解决问题,保障社会
和谐,不受事件的影响。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诸事实特征。即罪构成的要素。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
如果某种因素不具有这种实质内容,就不可能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一种法律规定,而不是具体事实。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必要要件,犯罪构成作为法律规定的确立犯罪的要件,是定罪量刑的法律准绳,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构成的
必要要件。虽然各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将各种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归纳、整理加以概括抽象的话,任何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这四个要件概括了各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