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批了但是没放款可以退吗?
贷款已审批通过但还没放款,现在还能取消不贷吗?
贷款仅审批通过而没放款,申请人是可以取消贷款的。具体来说,贷款在审核过程中以及贷款发放之前说明申请人还未签订借款合同,或者申请人还未签字那么可以取消贷款。通常而言,金融机构不会同意立即取消,需要走机构的审批程序。此外,如果签了借款合同,又不贷款,法律上视为提前还款,需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一、金融机构贷款种类
当前,金融机构贷款种类众多,网上小微贷款平台也较多,申请人借款时需要了解贷款机构资质、利率大小、还款形式,切忌上当受骗、陷入不良贷款、高利贷的怪圈。一般而言,以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为主要的选择。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形式有:委托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票据贴现等四种形式。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抵押贷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票据贴现是指借款人将未到期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
二、个人贷款是否需要担保
对于个人贷款来说,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连带责任。因此,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选定好合适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还是等额本金还款。等额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收支。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以此减少利息支出的个人。
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交申请在审批,没放款可以取消吗
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取消有一定的风险后果要承担。
一、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交申请在审批,没放款可以取消吗?
(一)贷款时还没有放款下来,可以取消贷款。
签合同了,但是又不贷了,视为提前还款,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1.该次违约记录入个人征信记录;
2.贷款初期产生费用不退不补;
3.需告知银行方面,不要该笔贷款的理由;
4.同银行签订提前还款合同;
5.缴纳一定的违约金;
6.对以后贷款申请有一定影响。
(二)贷款批下来了,不想用这笔钱了,还没签合同能取消,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1.不需承担违约金;
2.前期办理手续费用不退不补;
3.影响以后再次申请该行贷款;
4.建议提前告知银行,说明不需使用贷款的原因。
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条件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
银行申请贷款的条件包括下面几项:1、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2、具有一定的稳定还款能力;3、有明确的贷款用途和合法理由;4、年龄在70周岁以下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要注意在贷款期间征信不能出问题,以及不能申请其他贷款。
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首先要注意还款能力,所以提供的所有东西都围绕这个条件旋转。征信报告是个很重要的东西,这个上面会体现一个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单位、逾期次数、贷款记录。银行会重点参考申请贷款人或者公司的以往还款记录,所以申请贷款要提供稳定工作证明和稳定居所以及良好的还款记录。
贷款审批时间在7-15个工作日之间,在审批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我们的收入证明已经提交,这个时候不能申请其他贷款,它会影响一个人的还款能力。第二个是我们的征信报告不能有大的变动,如果有当前逾期,贷款肯定不能审批。这样就需要等待下一个月,严重的话直接审批不通过。
贷款也没放款下来,可以退吗
贷款通过没放款,由于已经通过了贷款审核,用户也已经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贷款合同,这时候即使没有放款,也无法取消贷款申请。而在贷款审核阶段,用户是可以取消贷款申请的。贷款通过后用户想取消贷款,可以选择提前还清欠款,这样可以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用户申请网络贷款,通常只要通过了贷款审核,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份电子贷款合同,除非贷款机构放款失败,否则贷款是无法取消的。
拓展资料:
一、贷款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贷款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