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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基金投资人评价应以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来具体反映,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试行)》,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应至少分为五个类型,分别为C1、C2、C3、C4、C5,其中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的投资者指在C1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投资人评价应以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来具体反映,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试行)》,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应至少分为五个类型,分别为C1、C2、C3、C4、C5,其中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的投资者指在C1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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