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

酿成54人丧生、70多人受伤的惨剧,曾经金碧辉煌的百货大厦转瞬间变得满目疮痍。肇事者--一个小小的烟头,仓库员工漠视消防安全规定,在在严禁烟火的仓库中吸烟,并将烟头顺手扔... 酿成54人丧生、70多人受伤的惨剧,曾经金碧辉煌的百货大厦转瞬间变得满目疮痍。肇事者--一个小小的烟头,仓库员工漠视消防安全规定,在在严禁烟火的仓库中吸烟,并将烟头顺手扔在仓库重地,尚未熄灭的烟头引燃仓库中的物品,导致特大火灾的发生。问:导致这次特大火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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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宣嫁
2011-05-31 · 超过1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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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称: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直接原因已经查明,经国务院调查组技术专家勘查论证,起火部位和起火点已勘查清楚,确认起火点在三号简易仓库,因丢落烟头引燃仓库内易燃物品,导致火灾发生。
具体报道:2004年2月15日9时许,吉林市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员于红新不慎将吸剩的烟头掉落在仓库地上,在并未确认烟头是否被踩灭的情况下离开了仓库。烟头引燃仓库内的可燃物后,引发火灾。在此之前,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消防科曾就火灾隐患向中百商厦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该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副总经理赵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平对该通知书提出的有关改正要求未予全部落实,导致仓库着火后,火势蔓延至商厦楼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火灾发生当天,该商厦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科员曹明君违反规章制度,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开消防监控室,延误了报警时机,又未能及时有效通知并组织人员疏散,致使商厦内的部分顾客及浴池和舞厅内的部分人员未能及时逃生。该商厦保卫科科员李爱民在工作中不尽其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商厦内应急灯失灵等安全隐患。

参考资料: http://news.sina.com.cn/z/jilinfire/

JESSIA1016
2011-06-01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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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吸烟:于红新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刘文建、赵平、马春平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和4年;被告人陈忠、曹明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3年;被告人李爱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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