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满五年需要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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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满五年需要交的税如下:
1、二手房满五年需要交房款1.5%的契税;
2、0.05%的印花税;
3、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4、房产证满五年免征营业税;
5、3元/平的交易费;
6、1.36元/平的测绘费;
7、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
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为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到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营业税为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8%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为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
4、所得税为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为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为8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为按评估额0.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二手房满五年需要交房款1.5%的契税;
2、0.05%的印花税;
3、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4、房产证满五年免征营业税;
5、3元/平的交易费;
6、1.36元/平的测绘费;
7、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
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为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到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营业税为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8%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为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
4、所得税为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为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为8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为按评估额0.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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