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申请烈士评定的流程
1、申请人向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2、县级退役军人部门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设区市人民政府;
3、设区的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
4、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准。
以上内容参考 天门市人民政府-烈士评定标准
根据国务院2011年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条例还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拓展资料
烈士就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及为争取大多数人的合法正当利益而壮烈牺牲的人员。自古以来,不少忠肝义胆的人为了正义,为了民族,为了国家,舍身取义,他们的义举也永远在人民的心中,流芳百世。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201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