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5年临时工 是否可以随意辞退
退伍军人在乡政府机关,工作15年,没签定过劳务合同,就是临时工,每月几百块钱,请问乡政府要以年龄大为由辞退,我该怎么办,可获得那些经济补偿???...
退伍军人在乡政府机关,工作15年,没签定过劳务合同,就是临时工,每月几百块钱,请问乡政府要以年龄大为由辞退,我该怎么办,可获得那些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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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当然不能随意辞退你。
工作15年了,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的情况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你可以用工资卡、工资单、工作服、平时的工作记录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当然也可以找同事为你作证。
可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你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补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坚持辞退你,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给你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或是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愿您早日摆脱烦恼!
工作15年了,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的情况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你可以用工资卡、工资单、工作服、平时的工作记录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当然也可以找同事为你作证。
可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你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补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坚持辞退你,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给你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或是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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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o年参加单位临合工到99年底。现在只找到当时参工人员的花名册和98年99年向单位交款单据91年至97年的单据被原单位遗迭。现在老领导有的去世了。健在的可以做证。可以让单位补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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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后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工资并交纳社保。
你要注意搜集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之类的,以便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确认后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工资并交纳社保。
你要注意搜集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之类的,以便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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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部门投诉,具体可咨询当地的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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