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系统的倒闸操作一般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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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用电系统的倒闸操作规定如下:
1、 厂用电系统的倒闸操作和运行方式的改变 ,应由值长发令,并通知有关人员。除紧急操作和事故处理外,一切正常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并严格执 行操作监护及复诵制度。
2、厂用电系统倒闸操作,一般应避免在高峰负荷或交接班时进行 。操作当中不应进行交接班,只有当操作全部终结或告一段落时,方可进行交接班。
3、新安装或进行过有可能变换相位作业的厂用电系统 ,在受电与并列切换前,应检查相序、相位的正确性。
4、厂用电系统电源切换前,必须了解电源系统的连接方式 。若环网运行,应 并列切换,若开环运行及事故情况下对系统接线方式不清时,不得并列切换。
5、倒闸操作应考虑环并回路与变压器有无过载的可能 ,运行系统是否可靠及 事故处理是否方便等。
6、厂用电系统送电操作时,应先合电源侧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隔离开关。 停电操作与此相反。
厂用电系统
是指由机组高、低压厂变和停机/检修变及其供电网络和厂用负荷组成的系统。供电范围包括主厂房内厂用负荷、输煤系统、脱硫系统、除灰系统、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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