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不能享有独立的( )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不能享有独立的外交权 ,讲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应该由中国人民自己解决。
拓展资料
高度自治一词是指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地方行政区域自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域。 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中国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内,所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度的自治权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高度自治是比一般自治程度还要高的自治 高度,是从程度而言。我国地方自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种为针对包括省和直辖市在内的普通行政区域,地方享有的自治权较小;第二种是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而产生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为实现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力,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自治权比一般行政区域高;第三种即为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祖国统一,特别行政区实行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不是低水平的自治,而是比一般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自治高,比我国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高,在某些权限上甚至比联邦制成员的权限还要高的自治。
高度自治不能等同于完全自治 需注意的是,“高度自治”不是无限的自治,不能等同于“完全自治”,“高度”与“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完全自治意味着包括国防、外交在内的一切事务都可以自主决定,不受国家管辖。“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实行高度自治是以中央完整地对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权为前提的,实行高度自治是以维护国家统一为前提的。“一国”与“两制”的正确关系应当是在坚持“一国”的前提下,允许一些地区实行不同的制度,“一国”是前提,离开“一国”,就谈不上实行“两制”。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为了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关国防、外交等权力必须由中央政府保留。
拓展资料
高度自治一词是指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地方行政区域自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域。 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中国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内,所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度的自治权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高度自治是比一般自治程度还要高的自治 高度,是从程度而言。我国地方自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种为针对包括省和直辖市在内的普通行政区域,地方享有的自治权较小;第二种是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而产生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为实现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力,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自治权比一般行政区域高;第三种即为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祖国统一,特别行政区实行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不是低水平的自治,而是比一般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自治高,比我国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高,在某些权限上甚至比联邦制成员的权限还要高的自治。
高度自治不能等同于完全自治 需注意的是,“高度自治”不是无限的自治,不能等同于“完全自治”,“高度”与“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完全自治意味着包括国防、外交在内的一切事务都可以自主决定,不受国家管辖。“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实行高度自治是以中央完整地对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权为前提的,实行高度自治是以维护国家统一为前提的。“一国”与“两制”的正确关系应当是在坚持“一国”的前提下,允许一些地区实行不同的制度,“一国”是前提,离开“一国”,就谈不上实行“两制”。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为了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关国防、外交等权力必须由中央政府保留。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