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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作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了以下几个关键工作要求:
首先,加强领导与责任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需从为公为民的高度出发,将纠风工作置于首要位置,确保组织领导的有力实施。各专项治理部门需积极行动,协同合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领域内的行风监管承担职责。驻地监察机构需积极支持和协助纠风工作,各级纠风机构则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核查,确保任务落地。
其次,严惩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迅速响应,公正处理,及时反馈。重点打击涉及权力滥用、严重侵犯公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影响恶劣和苗头性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通过案件通报和媒体曝光,提升警示效果,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
再者,追求务实,强化工作基础。纠风工作需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拓宽群众发声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同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纠风工作能力。
最后,注重制度建设,预防源头问题。强调用制度规范行为,结合实际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进程。通过深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萌芽。同时,强化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建设,完善权益协调、表达和保障体系。
扩展资料
国办发[201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