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解除劳动合同,适应新法还是[1995]老法
某人在同一用人行政事业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单位现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怎样补偿或赔偿,社保该单位是新法实施后才买的,是否要求可以补齐前面的?...
某人在同一用人行政事业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单位现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怎样补偿或赔偿,社保该单位是新法实施后才买的,是否要求可以补齐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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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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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人在同一用人行政事业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单位现要求解除合同,若某人同意,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分别计算);若某人不同意,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强行解除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2、有权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等。
2、有权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等。
追问
如果该单位在劳动者满十年时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另外的约束;还有劳动者是否可以带薪休假,没有休的应怎么办?;《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补偿怎么算?赔偿金是合同到期之日还是合同解除之日止?
追答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满十年时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另外的约束。
2、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的规定,你至少可以休息10天带薪年休假。没有休的,可以得到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劳动合同法》施行前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
4、赔偿金计算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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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支持几年但还要看各地的政策。解除合同按照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X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的部分按0.5算)
追问
如果该单位在劳动者满十年时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另外的约束;还有劳动者是否可以带薪休假,没有休的应怎么办?;还有在新法实施前,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现在是否可以要求追缴新法实施前的社保?
追答
该签没签无固定期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说法与劳动合同法有写不同,因此,你主张无固定期,如单位防御措施得当,你不一定会赢,如果赢了,可以要求两倍工资。(合同法82条)。工作满1年就有年休假了,按工龄算你该有10天/年,未休的另外支付2倍工资/天。想要两年前的年休假的补偿比较难。社保该从你工作的当月开始叫,这跟新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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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应该适用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社保应该适用劳动劳动法,要求其补缴十几年的社会保险。
社保应该适用劳动劳动法,要求其补缴十几年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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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和社保都是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后起算
追问
如果该单位在劳动者满十年时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另外的约束;还有劳动者是否可以带薪休假,没有休的应怎么办?;还有在新法实施前,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现在是否可以要求追缴新法实施前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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