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长期一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夫妻生活,可不可以做为离婚的理由?
我老婆经常以头疼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夫妻生活,有时候一个月才一次,为此经常吵架,给他去医院找大夫,开了药他回来吃一次就以难吃为由不吃了,最近因为这个吵了一架,还动了手,他让他...
我老婆经常以头疼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夫妻生活,有时候一个月才一次,为此经常吵架,给他去医院找大夫,开了药他回来吃一次就以难吃为由不吃了,最近因为这个吵了一架,还动了手,他让他父亲去法院起诉,我觉得也无所谓了,所以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离婚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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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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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性生活其实也算是合法夫妻之间的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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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因性不和谐而离婚,是正当的理由。 ——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部分,只要当事人都有离婚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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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快乐可以离婚。。女人是感性动物,身体有心支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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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朋友,我们可以从法律上认定这是双方都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情感上、心理上、方式上等如果有问题,影响了心境的话,没有情之所至为基础的这种生活,你会觉得有意义吗?建议先修复情感至关重要,动手显然更是把双方的情感距离拉大了。关心她,呵护她,大家从心理上彼此再谈一次恋爱,走的更紧,而不是仅仅“形状”在一起,然后相信这事会自然而然的发生,你们也才会更幸福的。希望你能尽快走出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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